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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市律师协会2016年度评优工作

评选结果的公示

各律师所:

根据中山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中山市律师协会2016年度评优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发动自愿申报、选派律师初、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和理事会审定,拟将广东中元(中山)律师事务所等13个先进集体和朱志强80(人次)先进个人作为表彰对象。

特此公示。公示时间:2017123日26日。如有异议,请向律协秘书处反映

联系人:罗逸兴  电话:88238184

附:2016年度中山市律师行业先进集体及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中山市律师协会

2017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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