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中山中立法律服务社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各律师所、律师:
按照市法学会要求,拟由市律师协会发起成立中山中立法律服务社,理事会拟设理事3人(含1名理事长)。为做好相关工作,市律协拟通过各律师所推荐的方式,推选理事候选人。理事候选人具体条件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在我市执业五年以上;
(二)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公正严明;
(三)执业以来无任何不良记录;
(四)热心公益活动,大局意识强,有奉献精神。
二、推荐方式
请各律师所填写推荐(自荐)表(见附件)于2016年12月5日(星期一)下午下班前发送到律协邮箱。市律协将统一上报至市司法局党组讨论推荐。
联系人:杨晓政 联系电话:88228199。
中山市律师协会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