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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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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红,广东奥纪律师事务所律师。1993年任广东对外经济律师所律师。曾任第四届中山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第三届中山市律师协会理事,2006年任广州仲裁委员会中山分会仲裁员。

 

主要事迹

自1982年(全国第一次律师资格考试1986年)律师执业以来,先后承办了刑、民、经、行政、知产、海事、信托、仲裁、企业顾问等大量诉讼与非诉讼案件和法务工作,如震惊全国的东兴轮抢劫案、工行中山分行连杀4人抢劫案、香港某公司与大连远洋航运海事赔偿案、国内名模郑某肖像权案、粤山泉矿泉水知识产权案、某市养生堂与广东某药业公司疫苗纠纷案等,通过大量的律师工作实践,积累了不少可贵的工作经验,提高了律师工作执业能力和水平,几十年来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任和口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至今已在律师岗位上工作有42个年头(1982-2024),仍需继续努力不忘初心,向同仁们学习、共同进步,站好最后一班岗,在自己的岗位上努力发挥微薄之力。

 

获奖情况

1、1982作为全国律师职业道德教育工作代表先后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习仲勋及司法部长蔡诚的接见;

2、1991年获北京市第3届十佳律师;

3、1992年工作经验获《中国报道》世界语版报道;

4、多年来均先后获得北京市优秀律师、先进工作者、三八红旗手,中山市优秀律师、金牌律师、优秀党员、中山市工会法律服务奖等多个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