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资讯/ News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中山中立法律服务社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律师所、律师

    按照市法学会要求,拟由市律师协会发起成立中山中立法律服务社,理事会拟设理事3人(含1名理事长)。为做好相关工作,市律协拟通过各律师所推荐的方式,推选理事候选人。理事候选人具体条件如下:

    资格条件 

一)我市执业五年以上

(二)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公正严明;

(三)执业以来无任何不良记录;

(四)热心公益活动,大局意识强,有奉献精神

、推荐方式

各律师所填写推荐(自荐)表(见附件)于2016年125日(星期下午下班前发送到律协邮箱市律协将统一上报至市司法局党组讨论推荐

      附件:中山中立法律服务社理事人选推荐(自荐)表

      联系人:杨晓政  联系电话:88228199

  律协邮箱zhongshanlvshi@163.com

中山市律师协会

2016年122

Copyright © 中山市律师协会 版权所有 粤ICP备160213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