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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工会会员的通知

各律师所及律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会实际情况,我会已向中山市司法局工会工作委员会申请成立中山市律师协会工会联合会并获批。现按照有关程序,动员广大律师加入工会组织。

一、会员享有的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撤换或者罢免不称职的工会工作人员。

(三)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及本单位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四)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五)工会提供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生活救助、法律服务、就业服务等优惠待遇;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六)在工会会议和工会媒体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二、会员履行的义务

(一)学习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科学、技术和工会基本知识。

(二)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四)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五)维护中国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六)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三、入会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的规定,凡我市律师行业从业人员均可自愿申请加入(律所已设立工会组织的,所内人员可不再单独提出申请,直接成为律协工联会会员)。

有意向加入律协工联会的律师请填写附件1《工会会员申请登记表》;已成立工会组织的律所请填写附件2《中山市律师事务所工会组织情况表》(注:之前已上报的律所不用填写,名单详见附件3《中山市律师事务所工会组织名单表》);如有律所已缴交工会费但尚未成立工会的,请填写附件4《中山市律师事务所工会费缴交情况表》。

请于1024日前以律所为单位将上述材料书面及电子交至我会秘书处。

 

联系人:杨晓政     电话:88228199

邮箱:zhongshanlvshi@163.com

附件1、《工会会员申请登记表》

      2、《中山市律师事务所工会组织情况表》

      3、《中山市律师事务所工会组织名单表》

      4、《中山市律师事务所工会费缴交情况表》

 

中山市律师协会工会联合委员会筹备组

201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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