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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工作委员会及专业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各律师所及律师:

为完善第八届律协各工作委员会及专业委员会的人员架构,促进我市律师工作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对各工作委员会及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充实调整,现面向全市执业律师公开征集各工作委员会及专业委员会委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委员会、专业委员会设置

(一)工作委员会:

(1)女律师工作委员会

(2)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

(3)文体工作委员会

(4)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

(5)规章制度工作委员会

(6)实习律师管理与考核工作委员会

(7)参政议政与律师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

(8)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推进工作委员会

(9)会员惩戒工作委员会

(10)律师行业发展战略工作委员会

(11)宣传联络工作委员会

(12)继续教育工作委员会

(13)公职律师法援律师工作委员会

(二)专业委员会:

(1)民商事法律专业委员会

(2)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

(3)行政法律与行政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

(4)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

(5)劳动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

(6)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

(7)金融、证券和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

(8)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

(9)商事仲裁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

二、担任委员会委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担任工作委员会委员基本条件

    1.本会在册个人会员。

2.热心行业事务,有奉献精神。

3.近三年无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其中报名参加实习律师管理与考核工作委员会和会员惩戒工作委员会的,须执业以来无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4.报名青年工作委员会的,委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报名女律师工作委员会的,须为女性且热心维护妇女权益工作。

5.报名实习律师管理与考核工作委员会的,须执业10年以上;报名会员惩戒工作委员会的,须执业8年以上。

6.律师行业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参政议政与律师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当然委员;报名公职律师法援律师工作委员会的,须具有公职律师或法援律师身份。

 

(二)担任专业委员会委员基本条件

    1.本会在册个人会员。

2.近三年无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3.律师执业5年以上,法官、检察官、警察及仲裁员等法律职业年限视为律师执业年限。

4.在相关法律领域具有一定的实务经验、研究能力和理论水平。

 

三、注意事项

(一)工作委员会委员上限为15人(会员惩戒委委员上限为30人),专业委员会委员上限为20人;

(二)一名律师最多只能报1个工作委、1个专业委,并签署承诺书;年度内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不参加委员会工作会议以及活动的,委员资格自动取消。

(三)本通知所指执业期限截止计算时间为2018年1月8日“以上”包含本数。

(四)第八届市律协委员会现有的主任、副主任及主任助理无需重新报名。如需调整,请各委员会1月12日前报分管会长同意后,书面提交至市律协秘书处。

 

五、报名方式

请以律师所为单位统一向市律协推荐,自荐及被推荐律师应结合自身特点,充分发挥业务特长,完成委员会各项工作。

请各律师所组织所内律师填写好《市律协工作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委员推荐表》,并于1月18日上午12:00将电子版发至市律协邮箱。

律师所积极组织本所律师参与市律协各委员会工作、或律师积极主动参加市律协各委员会工作的,市律协将在年度评优时视情况给予相应加分。

 

联系人:杨晓政  电话:88239922

邮箱:zhongshanlvshi@163.com

 

附:关于调整工作委员会及专业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中山市律师协会

2017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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