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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律师调解员申报工作通知

 

各律师所及律师: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健全完善律师调解制度,推动形成我市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市司法局、市律协拟联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建我市律师调解员队伍,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我市律师协会注册会员;

(二)执业5年以上,其中在我市执业3年以上;

(三)政治素质好,业务熟悉,作风务实;

(四)执业以来未受到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二、名额

经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律协商定,第一批律师调解员名额初定50人。


三、申报方式

请各律师所发动符合申报条件的律师报名,每家律所限报1名,并于20171213日(下周三)下午下班前将《律师调解员申报表》加盖律所公章后报至市律协秘书处。最终名单待市司法局、市律协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商定后公示。


联系人:林家升  电话:88239922

        邮箱:zhongshanlvshi@163.com

        

        附:律师调解员申报表

                               


 中山市律师协会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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