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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律通(2016)151

关于推荐市政府政务公开法律顾问的通知

各律师所、律师

为提高政府依法决策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市政府拟聘请我市律师担任政务公开法律顾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人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熟悉行政事务,尤其是与国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胜任政府政务公开工作;

3、从事过相关领域的工作,具有相应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4、具有律师执业资格,三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具有实际独立处理法律事务的经验和能力。

请各律师所积极发动律师报名,并于11月9日前将推荐(自荐)表发送到律协邮箱

附件:市政府法律顾问推荐(自荐)表

联系人:杨晓政  联系电话:88228199

律协邮箱zhongshanlvshi@163.com

中山市律师协会

2016年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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