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资讯/ News

首页 > 通知公告

中律通(2016)137

关于组织律师体检的通知

各律师所:

根据市律协2016年度工作安排,拟于近期组织全市律师进行健康体检。为保证体检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体检医院及体检时间

本次体检医院选定中山市新中医院以及中山市博爱医院,我市律师以及律所职工可任选一家进行体检(选定后不得更改):

1.中山市新中医院,中山市西区康欣路3号中山市中医院住院大楼二楼健康管理中心。

时间:2016111日至1130日,周一至周8:00-11:30)。

2. 中山市博爱医院,中山市石岐东区城桂路6号中山市博爱医院医技楼二楼体检中心 。

时间:201611月7日至11月30日,周一至周六(8:00-11:30)。

二、参检人员

1、在我市注册并取得律师执业证的执业律师持本人身份证直接到体检中心体检服务台领取体检表费用由律协承担

2、在我市注册并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的正式职工(包括实习律师、助理、文员等),持本人身份证直接到体检中心体检服务台领取体检表费用自理,中医院体检费可以直接到现场支付,博爱医院体检费由律所统一支付

三、注意事项

(一)体检前天晚9:00后不再进食,检查当日早晨禁食(空腹,可饮少许水);

(二)体检前三天忌酒,限高脂肪、高蛋白饮食,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避免剧烈运动。进清淡饮食,保证良好睡眠;

(三)怀孕的妇女或三个月内准备生育的男女性受检者,禁止做X光检查,并请事先告之医务人员;

(四)做肝胆B超须空腹;做膀胱、前列腺、子宫、附件B超时请憋尿;

(五)体检人员请在咨询台领取体检指引单,检查完毕请将指引单交到预检室;

(六)请在所选医院的指定时间内体检,如报名参检人员不能按期参加体检的,将不再安排补检。

(七)体检报告将由市律协统一领取派发,参检人员不可单独到医院领取,更不得因此与医院发生纠纷

两家体检医院各有三个套餐(详见附件),由参检人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请各律师所认真填写《2016年度律师健康体检名单表》,并于201610月20日前将表格(电子版)报至市律协秘书处。

联系人:莫瑕    电话:88228199

邮箱:zhongshanlvshi@163.com

附件1.中医院2016年度律师(律所职工)健康体检套餐;

附件2.博爱医院2016年度律师(律所职工)健康体检套餐;

附件3.2016年度律师(律所职工)健康体检名单表模板

体检附件

                              中山市律师协会

201610月13日

Copyright © 中山市律师协会 版权所有 粤ICP备160213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