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专门委员会及专业委员会委员的 通知
各律师所及律师:
为完善第七届律协专门委员会及专业委员会的人员架构,促进我市律师工作继续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通过律师自荐、律师所推荐、市律协审核的方式,使更多有意愿、有能力、热心我市律师工作的律师参与到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工作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设置
专门委员会:会员工作委员会、考核与纪律委员会、公共法律服务委员会、规划与教育委员会、宣传联络与文化建设委员会。
专业委员会:刑事法律委员会、民商事法律委员会、行政法律与行政管理法律委员会
二、委员条件
1、我市执业律师;
2、热心我市律师工作,工作积极,能安排一定时间参与委员会工作,近三年无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三、注意事项
自荐及被推荐的律师应结合自身特点,充分发挥业务特长,完成委员会各项工作。
请有意加入委员会的律师填写好《市律协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委员报名表》,并于2月24日下午下班前将电子版报至市律协。
联系人:林家升 电话:88238184
中山市律师协会
2016年2月17日
附:《市律协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委员报名表》
市律协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委员报名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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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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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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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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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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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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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或工作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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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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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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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请加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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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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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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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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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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