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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广东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人选暨2016年学术年会“《律师法》再次修改的对策与建议”征文函

根据《中国法学会章程》和《中国法学会研究会管理办法》的规定,广东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任期今年届满。经省法学会同意,省律师学研究会决定在今年年底召开换届会议,选举产生广东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的第二届理事会。为做好研究会的换届工作,请贵单位予以大力支持,配合律师学研究会共同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推荐理事和常务理事候选人

    请各单位分别推荐常务理事候选人3名和理事候选人3名。

   (一)理事候选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热心于律师学理论教学研究或正在从事律师法律实务,有一定的法学理论研究水平和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

2.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科级以上职务或在律师事务所任职律师;

3. 热爱和支持研究会工作,能够积极参与研究会的活动,注重和维护自身及研究会的形象;

4. 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常务理事候选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热心于律师学理论教学研究或正在从事律师法律实务,有较高的法学理论研究水平和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

2.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或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3.热爱和支持研究会工作,能够积极参与研究会的活动,注重自身和维护研究会的形象;

4.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既可以推荐原理事作为第二届理事候选人,也可以另行推荐。

    (四)推荐的理事和常务理事候选人如不是中国法学会会员的,请同时填写《中国法学会入会申请表》,按程序办理中国法学会入会手续。

.2016年学术年会主题与征文内容

年会主题与征文主题:《律师法》再次修改的对策与建议

征文引题:

律师是中国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律师法》自19965月颁布实施以来,已先后进行了三次修改,而随着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和律师行业的深入发展,2014年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次强调了“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重要性,提出了“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提高律师队伍业务素质,完善执业保障机制。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发挥律师协会自律作用,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监督律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强化准入、退出管理,严格执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的要求。国务院司改办、司法部也多次发文强调律师制度进一步改良的要求,对此,对《律师法》的修改再一次被提上法治的议程。

如何配合好此次《律师法》的修改,重新设计部分律师制度,保障律师的职业权利,排除律师执业的障碍;如何加强律师行业建设,激发律师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生机和活力;如何进一步完善律师准入、退出制度,加强对律师队伍的管理;如何健全律师执业行为和违法行为的处罚;如何发挥律师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推进依法行政深化改革等等。各种与律师执业息息相关的问题,已成为法律界人士关注的焦点。

针对上述问题,广东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2016年学术年会主题定为“《律师法》再次修改的对策与建议”。为更好的深入探讨主题,现面向全省法律界人士征集论文,并邀请论文的作者参加广东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2016年换届暨学术年会。现将有关事项函如下:

(一)、投稿须知

1.论文字数在6000-15000字之间。注释体例采用页下注。首页脚注写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手机号码、通信地址、邮编、Email地址。

2.征文请发至gdfxlaw@163.com,电子文档名称为作者姓名+论文标题.

3.征文截止日期:20161031日。

(二)、优秀论文评审与奖励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专家匿名评审,经过初评、复评、终评和学术不端评审,评定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论文,颁发荣誉证书。

2.邀请一、二等奖作者出席律师学研究会学术年会,担任报告人。

3、根据组织有效稿件的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单位三名。

4.颁奖仪式在“广东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2016年换届暨学术研究会”上举行。

(三)、“《律师法》再次修改的对策与建议”主题征文选题指引

1、修改律师法的目标和原则思考

2、律师法修改的关键与核心

3、《律师法》修改的对策与建议

4、从律师调查取证权谈《律师法》的修改

5、从职业豁免权谈《律师法》的修改

6、关于规范律师的准入条件问题的研究

7、律师事务所所有制形式研究

8、从律师执业角度谈律师法的修改

9、“两结合”体制下的律师行业自治内容分析

10、我国“两结合”律师管理体制的必要性及司法行政机关管理方式

11、论律师行业自治的理论基础及功能问题

12、浅谈律师法修改中的新形势下律师权利扩充的必要性

13、《律师法》的修改与控辩关系的新走向

14、浅谈《律师法》的修改与侦查工作思路的调整

15、结合《律师法》的修改探讨律师调查取证权的意义与工作程序

16、论《律师法》的修改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确立

17、浅谈《律师法》的修改与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挑战与应对

18、《律师法》的修改对反渎工作的影响及对策思考

19、《律师法》的修改对律师职业再定位的影响与分析

20、论《律师法》修改对律师执业环境的影响

21、浅谈《律师法》修改对审查批捕工作的影响及其应对

22、从政府法律服务视角下律师的机遇与挑战看《律师法》的修改

四、其他事项

1.请最迟在今年1031日前,将所附《广东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候选人登记表》和《广东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理事候选人登记表》填好后以电邮方式发送到律师学研究会的电子邮箱。

2.希望研究会常务理事候选人和理事候选人围绕征文主题每人提交一篇论文。请于今年1031日前发到律师学研究会的电子邮箱,以便汇编成集。另,论文将有可能在广东省法学会网站上刊登,如不同意刊登的请在论文首页上注明“不同意在网上刊登”。

  3.议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4.本次学术年会设主题论文发言。换届会议与2016年学术年会合并进行。

5.联系人:

劳静珊(研究会秘书长)1314373210483312003

肖扬 (活动负责人),15902061515, 83313360

罗虢伦(活动负责人),13352817368, 83312001.

6.律师学研究会邮箱:gdfxlaw@163.com

附件:

1.《广东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理事候选人登记表》

    2.《广东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候选人登

       记表》

3.《中国法学会入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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