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改法律援助律师办案及值班补贴
发放方式的通知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按照中山市财政局资金使用管理要求,市法律援助处将更改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及参与值班补贴的发放方式,从过去发放现金更改为由银行划入律师个人帐户。请全市各律师所以所为单位,收集本所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律师的明细信息(姓名、银行账号明细等),按照《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律师帐号明细表》(附件)填写后,连同律师本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各一份,在2016年8月20日前将电子版表格、纸质表格及复印件签名送回市法律援助处。为确保补贴顺利划拨,请确保提供的银行账号可以正常使用,并核对相关信息是否正确填写。
注意事项:
1、表格填妥后,打印该表让律师核对签名和律师所盖章确认。
2、律师本人身份证及存折复印件需要律师本人签名确认。
3、《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律师帐号明细表》除按要求提交纸质表格外,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电子版发送至市法援处。
联系人:李文婷 李尚锋
联系电话:0760-88363927
联系传真:0760-88363928
电子邮件:fyc@zssf.gov.cn
附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律师帐号明细表》
中山市法律援助处
201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