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山市律师协会
2018年度评优工作的预通知
各律师所及律师:
根据《中山市律师协会评优办法》及相关工作安排,我会拟开展2018年度评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名额设置
1.优秀律师事务所奖
2.优秀律师奖
3.优秀青年律师奖
4.优秀委员会主任奖
5.优秀委员会委员
6.热心行业事务奖
7.理论成果奖
8.法治建设贡献奖
(二)申报要求
1.同一份证明材料只能用于申报一个奖项。
2.“7.理论成果奖”奖项,只能由相关理论成果的直接署名人申报。
3.申报“优秀委员会主任奖”奖项的,须附分管会长推荐意见;申报“优秀委员会委员奖”奖项,须附本委员会主任推荐意见(同时参加几个委员会的委员,只能由一个委员会主任推荐)。
4.我会各委员会委员申报“热心行业事务奖”奖项的,所提交须是证明本人履行本职工作以外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各会员年平均收入按2018年1-10月计算。
6.各会员所提交的证明材料须全部编号并逐项做好加分说明。
7.各会员须保证提交的申报文件和材料是真实的、有效的,且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人权利的情况。如违反上述情况,本会将撤销该奖励决定并予以公告,且不接受其下一年度的评选申请。
8.如会员未能如期完成本年度律协部署的相关工作,将会影响本次评优申报。
二、评选对象
全市律师所、律师
三、申报时间
请各律所和律师按照《中山律师协会评优办法》要求做好申报评选工作,并于2018年11月9日(星期五)下午5:00前将拟申报奖项的量化考核评分表、证明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报至市律协秘书处,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林家升 电话:88239922
邮箱:zhongshanlvshi@163.com
附件:1、中山律师协会评优办法
2、各奖项量化考核评分表
中山市律师协会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