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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山市律师协会

2018年度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律师所律师:

根据《中山市律师协会评优办法》及相关工作安排,我会拟开展2018年度评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名额设置

1.优秀律师事务所奖

2.优秀律师奖

3.优秀青年律师奖

4.优秀委员会主任奖

5.优秀委员会委员

6.热心行业事务奖

7.理论成果奖

8.法治建设贡献奖

(二)申报要求

1.同一份证明材料只能用于申报一个奖项。

2.“7.理论成果奖”奖项,只能由相关理论成果的直接署名人申报。

3.申报“优秀委员会主任奖”奖项的,须附分管会长推荐意见;申报“优秀委员会委员奖”奖项,须附本委员会主任推荐意见(同时参加几个委员会的委员,只能由一个委员会主任推荐)。

4.我会各委员会委员申报“热心行业事务奖”奖项的,所提交须是证明本人履行本职工作以外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各会员年平均收入按2018年1-10月计算。

6.各会员所提交的证明材料须全部编号并逐项做好加分说明。

7.各会员保证提交的申报文件和材料是真实的、有效的,且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人权利的情况如违反上述情况,本会将撤销该奖励决定并予以公告,且不接受其下一年度的评选申请。

8.会员未能如期完成本年度律协部署的相关工作,将会影响本次评优申报。

 

二、评选对象

全市律师所、律师

 

三、申报时间

请各律所和律师按照《中山律师协会评优办法》要求做好申报评选工作,并于2018119(星期五)下午5:00前将拟申报奖项的量化考核评分表、证明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报至市律协秘书处,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林家升  电话:88239922  

邮箱:zhongshanlvshi@163.com

附件1、中山律师协会评优办法

    2、各奖项量化考核评分表

 

中山市律师协会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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