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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建立广东省刑事辩护律师库的通知

各律师所:

现将省律协《关于收集律师办理黑恶势力案件辩护代理工作信息及建立广东省刑事辩护律师库的通知【粤律协〔2018〕2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律所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律师积极申报。现将关于建立广东省刑事辩护律师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1.在广东省登记注册的执业律师;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职业操守,爱岗敬业,声誉良好;

3.近五年未因律师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4.近三年办理的刑辩案件不少于10件(包括已经办结和正在办理的案件),能熟练掌握律师刑事法律业务各环节技能。

省律协刑事法律、职务犯罪辩护、经济犯罪辩护专业委员会成员,广东刑事法律事务律师专家库成员系广东省刑事辩护律师库的当然成员,无需参加本次申报。

(二)申报程序

1.符合入库条件的律师,完整填写《广东省刑事辩护律师库申报表》(附件1),并经律师所盖章后统一报送至所在市律协。报送时,应同时附有申报表及个人免冠正装彩色1寸照片(55K以上)的电子版。

2.各律所就收集到的信息填写《广东省刑事辩护律师库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

(三)相关要求

请各律所组织律师积极申报,并于2018年3月23日前将律师的申报表、汇总表(均为原件)统一报送市律协秘书处,同时将上述材料(含照片)电子版发送至秘书处邮箱。

(四)说明

1.律师参与广东省刑事辩护律师库申报,即视为同意将其个人简介、照片、有影响力或典型案件等在省律协网站、公众号等互联网平台公开。

案件中凡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可能违反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规定,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请自行做好技术处理。

2. 律师申报时提供的有影响力或典型案件,省律协将向司法部法律服务案例库择优推荐。

 

联系人:杨晓政  电话:88238184  

邮箱:zhongshanlvshi@163.com

 

中山市律师协会

2018年3月19日


    附件:中律通(2018)35号:转发关于建立广东省刑事辩护律师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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