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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山市律师协会

2017年度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律师所、各律师:

根据《中山市律师协会年度评优办法》及相关工作安排,经市律协理事会研究,决定在我市律师行业开展2017年度评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名额设置

1.优秀律师事务所奖:12名

2.优秀律师奖:20名

3.优秀青年律师奖:20名

4.优秀委员会主任奖:10名

5.优秀委员会委员奖:15名

6.热心行业事务奖:5名

7.理论成果奖:按实际申报择优

8.法治建设贡献奖:按实际申报择优

9.爱心公益奖按:实际申报择优

注:以上奖项名额均为最高限额,如实际申报优秀率不足上述名额的,则按实际确定名额。

 

(二)申报要求

1.同一份证明材料只能用于申报一个奖项。

2.“7.理论成果奖”奖项,只能由相关理论成果的直接署名人申报。

3.“8.法治建设贡献奖”、“9.爱心公益奖”两个奖项,律师所及所内律师均不能同时申报。

4.申报“优秀委员会主任奖”奖项的,须附分管会长推荐意见;申报“优秀委员会委员奖”奖项,须附本委员会主任推荐意见(同时参加几个委员会的委员,只能由一个委员会主任推荐)。

5.我会各委员会委员申报“热心行业事务奖”奖项的,所提交须是证明本人履行本职工作以外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各会员所提交的证明材料须全部编号并逐项做好加分说明。

7.各会员须保证提交的申报文件和材料是真实的、有效的,且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人权利的情况。如违反上述情况,本会将撤销该奖励决定并予以公告,且不接受其下一年度的评选申请。

8.如会员未能如期完成本年度律协部署的相关工作,将会影响本次评优申报。

 

二、评选对象

全市律师所、律师

 

三、申报时间

1.请各律所和律师按照《中山律师协会评优办法》(修订版)要求做好申报评选工作,并于20181月22日(星期一)下午5:30前将拟申报奖项的量化考核评分表、证明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报至市律协秘书处,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2.请各律所积极发动律师、实习律师报名参加2017年优秀奖项初评工作,并统一将名单报律协秘书处,附上报名人员的联系方式。初评时间为1月25日-1月26日,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200元。


联系人:杨晓政  电话:88228199  

邮箱:zhongshanlvshi@163.com

附:关于开展中山市律师协会 2017年度评优工作的通知

中山市律师协会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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