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收集涉外法律服务律师人才和
律师事务所涉外业务信息的通知
各律师所:
现将省律协《关于收集涉外法律服务律师人才和律师事务所涉外业务信息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律师所和律师积极报名,并于2017年6月23日下午下班前将报名的人员及律师事务所的信息表统一报送至市律协秘书处,同时将电子版报至市律协邮箱。
联系人:杨晓政 电话:88228199
邮箱:zhongshanlvshi@163.com
附件:关于收集涉外法律服务律师人才和律师事务所涉外业务信息的通知
中山市律师协会
2017年6月16日
附件:
关于收集涉外法律服务律师人才
和律师事务所涉外业务信息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
为推进我省“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工作,整合我省涉外服务人才资源,培养一批通晓国际规则、具有世界眼光和国际视野的涉外法律服务律师领军人才,打造数家实力强、服务水平高的涉外律师事务所品牌,更好为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去”与外国企业和公民“引进来”提供法律服务,根据省司法厅2017年重点工作安排和省律协理事会2017年工作计划,省律协拟收集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和律师事务所涉外业务信息。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集范围
(一)本省执业律师;
(二)境外律师事务所驻粤代表;
(三)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港澳派驻律师;
(四)本省实习律师;
(五)本省律师事务所行政人员;
(六)本省律师事务所聘请的顾问;
(七)本省律师事务所。
二、基本条件
(一)个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境外学习培训经历;
2.具有境外执业经历;
3.具备一定的外语水平(能熟练运用一门外语开展业务工作);
4.曾承办涉外法律服务事务;
5.具有境外司法机关、学术机构、仲裁机构或其他法律专业组织任职经历;
6.有境外合作资源的;
7.其他与涉外法律服务事务相关的经历或技能。
(二)律师事务所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近三年办理过五宗或以上的涉外案件;
2.已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
3.有五名以上可以办理涉外案件的执业律师或者实习律师;
4.有境外合作资源的;
5.其他与涉外法律服务相关的经历或资源。
三、信息应用
下半年,省律协将从填报信息的人员中选拔一批优秀的涉外法律服务人才作为我省涉外领军人才,建立涉外领军人才库,入库人员将接受有计划、分步骤的培养。
(一)省律协将每年从人才库中选送一批律师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院校、律师事务所等进行培训学习;
(二)省律协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建立培训合作交流机制,每年从人才库中选派律师参加涉外合作交流论坛;
(三)省律协将举办国际性法律业务研讨会,每年根据不同业务领域,邀请国内外相关专家、学者举办业务知识讲座或专题培训,并组织人才库成员参加;
(四)省律协将不定期举办律师与企业间的对接活动,并从人才库中挑选律师参加;
(五)省律协将从人才库的律师中挑选人选向有关部门推荐为专业人才库成员。
四、相关要求
(一)符合第二部分“基本条件”其中一项的个人或律师事务所即可按要求填报;
(二)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律师事务所请完整填写《广东省涉外法律服务人才信息表》(见附件1)或《广东省律师事务所涉外业务信息表》(见附件2)后报所在市律师协会审核;
(三)请各市律师协会将本通知转发本市律师事务所,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及律所填报,于2017年6月30日前将本市报名的人员及律师事务所的信息表(附件1、2)、汇总表(附件3、4)统一报送省律协秘书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gatwsb@gdla.org.cn。
联系人:梁羽彤
电 话:020-66826953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津滨腾越大厦北塔12楼
邮 编:510623
附件:1.广东省涉外法律服务人才信息表
2.广东省律师事务所涉外业务信息表
3.广东省涉外法律服务人才信息汇总表
4.广东省律师事务所涉外业务信息汇总表
广东省律师协会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