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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邓春林

为支部党员讲授《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1月2日下午,中共中山市律师协会直属第一联合支部委员会召开党员大会,由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邓春林向支部党员解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内容。支部书记周琬珉、组织委员罗景山、纪检委员王靖远,以及支部党员、预备党员等参加了会议。

 

邓春林书记从中央制定《条例》的重大意义、党建工作的基本内容、各级党组织的重大责任、基层党建的基本标准传达了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并解读《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科学内涵。

 

  邓书记指出,制定和实施《条例》,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意义十分重要。要严格落实局党组、市律师行业党委的统一部署,不打折扣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的作用。

 

邓书记强调,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要在党性锻炼中突出强调对党忠诚,对党的事业要勇于担当,同时寄语青年律师开展好党的政策理论学习,提高理论水平,确实增强党性锤炼,积极为党为国家做出贡献。

 

此外,会议还就支部预备党员黄绮靖同志转正事宜进行充分讨论,并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最终一致同意黄绮靖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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