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全省社会党组织负责人培训示范班
学习心得体会
为迅速在全省社会组织中掀起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热潮,全面推动我省社会组织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取得创新发展,11月8日至11月10日,由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主办的“全省社会党组织负责人培训示范班”在广东省委党校隆重开班。本次示范班的中山市学员由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两新”组织党工委书记汤毅清带队,由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党支部书记、副秘书长毛军,市律协党总支部委员、广东凯行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朱志强、市电讯商会党总支书记冼英志组成。
本次示范班通过一系列专题课、参观学习等不同形式,向参加培训班的党员同志系统地解读了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
通过本次集中学习,本人充分认识到,只有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切实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严格要求自己,才能真正做到对焦新时代、新要求,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工作,把律师事务所建设成为听党话、跟党走,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基础、完成我们的执政使命的重要力量。
一、明确任务,集中精力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巡视员、省“两新”组织党工委副书记、省社会组织党委书记罗长胜同志在示范班开班仪式上讲到,举办示范班是省“两新”组织党工委、省民政厅党组、省社会组织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安排部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目的是迅速在全省社会组织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全面推动我省社会组织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取得创新发展。同时,王长胜同志还提出三点殷切的意见:第一,要明确任务,集中精力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第二,要坚持从严治党,全面提升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的能力素质;第三,要对焦新要求,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期望示范班学员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抓好党的各项工作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前行!
二、新时代·新使命:十九大报告的新亮点与新愿景
本次培训班的第一个专题由广东省委党校宋儒亮教授讲授,主题为“新时代·新使命:十九大报告的新亮点与新愿景”。
通过这个专题学习,我首先了解了自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及党的建设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进一步坚定信心、凝心聚力,增强了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其次,深刻认识了新时代、新思想、新矛盾、新方略“四个新”的深厚内涵,认识到了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不断夯实政治理论基础的重要性;再次,深刻认识到了我们党确立的新目标、面临的新任务和提出的新举措,以及紧密结合作为一名党员律师、一个党支部负责人的职能中不可或缺的作用,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牢记嘱托、再创新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
本次培训班的第二个专题由广东省委党校张海梅教授教授讲授,主题为“牢记嘱托、再创新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
在张教授深入浅出的讲解中,我了解到,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观察地方的第一站就到了广东,要求广东做到“三定位、两率先”。2017年4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充分肯定的同时,做出重要批示,“要总结经验、明确方向、发挥优势、弥补不足、要在新的起点上再创新格局”,同时提出了“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
在专题课上,张教授不仅通过讲解,要求我们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重大意义,还告诫学员们,在了解过去五年广东发展显著成就的同时,要充分认识到目前影响广东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以此来充分解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
对于本人而言,我认为,作为一名党支部负责人,党支部应将传达学习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纳入“三会一课”,制定具体学习方案,开展交流讨论,深入领会总书记重要批示的精神,实质开展系列教育宣传活动,保证每一位党支部成员准确理解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内涵。同时,作为一名党员律师,我们要深刻把握重要批示精神的实质和内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核心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继续深入学习法学知识,提高专业技能,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锐意进取,为加强社会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共同推进广东改革的深化发展。
四、学习先进,参观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广东省湖北商会
11月9日下午,示范班全体学员共同参观了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广东省湖北商会。通过参观、对比,我充分认识到了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在党建工作开展、建设中的不足,同时下定决心,要认真实习优秀党组织的先进经验,制定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计划,努力向优秀党组织看齐!
五、党建引领、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本次培训班的第三个专题由广东省委党校袁友军教授教授讲授,主题为“党建引领、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党建工作是社会组织的命脉和魂魄,是指引社会组织前进方向的旗帜。袁教授指出,十九大高度重视社会党组织的建设。这不仅可以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制度建设,更是在提高治理社会化、专业化的水平。与此同时,我们也要充分理解党组织与社会组织的关系,充分发挥民主作用,实现民主权利,只有让广大群众都能民主的参与社会事务,社会组织的建设才会日益完善。
袁教授还分析了广东社会组织的建设发展急需党的指引。广东省作为流动人口规模最大的省份,社会组织的发展壮大显得极为重要。可以说,广东社会组织的发展,与党组织的建设息息相关。我们应正视社会组织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正视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的问题。只有建设好党组织这个战斗堡垒,社会组织才能健康持续地发展。同时,只有将社会组织党建融入日常工作中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才能真正做到社会组织为党和政府分忧、为困难群众解愁。
六、《中国共产党党章(修正案)》解读
本次培训班的第四个专题由广东省委党校朱定祥教授教授讲授,主题为“《中国共产党党章(修正案)》解读”。
通过朱教授的讲授,我认识到修改党章是实现党的指导思想与时俱进的客观需要,是新时代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战略举措,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现实需要。党章的修改,也重新规定了党的组织制度和党的组织的作用,规范了党员、干部的条件和作用,明确了党的纪律,适用于党的所有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作为一名党员,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党员律师,尤其是作为一名党支部书记,应当在以身作则的同时,引领身边党员同志,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尊崇党章,遵守党章,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先锋作用。
七、结语
十九大已经胜利召开并圆满闭幕,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报告,高瞻远瞩、气势恢宏、继往开来,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判断。我们正处于一个伟大的时代,有着伟大的目标,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律师,应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不忘初心,坚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实现伟大的中国梦添砖加瓦;牢记使命,时刻谨记自己是一名法律工作者,努力为全面建成法治社会、法治中国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
作者:广东凯行律师事务所 朱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