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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全国首个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实操指引

 

一、工作动态


1、我市律师参与构建工作成果显著


市委全会报告首提“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化”

1月19日,中共中山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十次工作会议在市会议中心召开。市委书记薛晓峰作《锐意创新 拼搏进取 努力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的大会报告。《报告》对2015年的工作进行了回顾,其中提及“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在全省首创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化’”。


B 我市出台全国首个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实操指引

2015年12月,市法制局、财政局和司法局联合出台《中山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法律服务实操指引》。据了解,这是全国首个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实操指引。


 为规范我市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采购,在市司法局的统筹下,市律协经过前期大量调研,并结合我市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构建工作三年来的实践经验,协助市司法局、市法制局、市财政局制订了《中山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法律服务实操指引》。该实操指引明确了政府采购律师行业法律服务的具体项目、采购程序、评标方法等相关内容,将有力推动我市律师和法律顾问参与法治建设与社会治理创新。


C 市律协创建枢纽型组织经验获《中山社会科学》刊发

2015年第6期《中山社会科学》刊发了由程禹斌、吴冠华律师撰写的《行业协会的枢纽型定位与实践刍议》。该文以中山市律师协会创建枢纽型社会组织的过程与效果为样本,揭示了行业协会在新常态下转型升级的有效路径。这是保衡所律师2015年在《中山社会科学》上发表的第三篇文章。


2、我市律师积极参与社会法律服务


A 程禹斌、宁淑娟律师参与市司法局基层构建工作检查

2015年12月底至2016年1月初,市司法局组织全局相关科室人员,对全市24个镇区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工作进行考核检查。根据市司法局的安排,程禹斌、宁淑娟两位律师作为市政协委员,随检查组走访了全市24个镇区。在核查中,两位律师对我市基层的律师进村居及法律服务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并向镇区分管领导提出了加大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经费投入、鼓励和支持律所集约化服务等建议。通过走访,两位律师加深了对我市律师参与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的全面认识,为构建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B 陈文龙、程禹斌律师带队参加政府绩效管理考评

1月4日至7日,市府办组织我市政府绩效专家管理委员、政务督查委员、社会督查员、市政府督查专家人员及复旦大学工作人员共30多人,分为6个小组,对全市政府组成部门及镇区进行2015年度绩效管理考评。

陈文龙、程禹斌律师作为社会督察员、绩效管理专家评审委员,获安排为组长,分别带队走访了东区、石岐区、小榄、古镇等16个镇区,通过查阅资料、现场察验,抽样检验等方式,深入了解镇区完成工作的情况及相关成效,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最终圆满完成了考评工作。

  通过本次政府绩效察访核验活动,两位律师加深了对中山社情民意的了解,为律师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开展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积累了不可多得的素材。


邦仁所律师团队为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培训授课

1月13日至15日,邦仁所钱敏律师受市法制局邀请,为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3场上岗培训授课。钱律师以《新行政诉讼法的理解与适用》为题,从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入手,着重针对当前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了全面讲解。

邦仁所积极参加构建工作,目前已签约黄圃镇政府、中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多家政府及行政机关的法律顾问,并在2015年开展了多次行政执法风险防范和应对等讲座。


D 国融所律师助推我市“关爱儿童工程”

1月22日上午,应市教体局邀请,国融所律师唐国雄、刘小燕在市教体局举办了一场关于学前教育的法律讲座。讲座吸引了众多学前教育机构的举办者及管理参与。

主讲律师结合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改,对学前教育的教育性、公益性、福利性、普及性与普惠性、营利性与非营利性进行了深入剖析与前瞻判断,为民办教育的举办者、管理者如何有效进行内部治理及外部经营进行了详细、生动的案例分享。


3、市律协积极推动构建工作


市律协与广州仲裁委员会中山分会共商合作事宜

      1月6日,广州仲裁委员会中山分会韩海东会长一行到访市律协,就有关合作事宜进行交流。市律协会长卢大文、廖祥平,规划委主任余晓凌以及秘书处负责人等参加了座谈。

与会人员围绕进一步深化中山律协与广仲中山分会的战略合作关系这一主题展开了深入交流,提出较多的建设性意见,其中包括进一步加强双方合作,将构建工作进一步延伸到仲裁服务领域;充分发挥律师在办理和代理仲裁案件中的作用;共同做好培训和管理律师仲裁员队伍的工作,成立讲师队伍、每月举办一期沙龙、开展律师与仲裁员联合授课等活动;建立长效的沟通联络机制,巩固双方合作发展成果等。

B市律协与肇庆市律协交流村居法律顾问工作

1月15日下午,市司法局局长李庆、政治处主任王鲁宾率市律协会长、理事、秘书处负责人等到肇庆市律协学习交流。

会上,肇庆市司法局局长王军,肇庆市律协会长邓广坚、副会长伍思扬等向与会人员等介绍了该市律师行业基本情况,双方围绕律师进村居工作的开展情况与存在问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双方表示,将继续加强交流和沟通,在业务交流以及行业合作等方面开拓新的领域和方式,以促进两地律师的持续健康发展。

 

“佛珠中江”四地律协召开联席会议共商合作事宜

1月21日,佛山、珠海、中山、江门四地律协会长、秘书处负责人齐聚佛山,在佛山市司法局召开“佛珠中江”四地律师协会联席会议。市律协会长廖祥平、程禹斌及秘书长周琬珉参加了会议。

  自2014年7月份签订《佛珠中江律师行业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以来,四地律师协会通过定期举办联席会议、专题培训以及文体活动等方式,加强交流与合作,促进四地律师行业的发展。

  本次会议,四地律师协会分别介绍本市律师行业基本情况,并围绕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习律师的管理与考核以及律师执业环境的改善等问题展开讨论。会议还交流了“佛珠中江”协议签订以来四地律师行业合作经验及展望未来发展方向。


D 公共委召开2016年度第一次工作会议

1月28日下午,公共委就2016年度重点工作召开主任会议,建立专项工作推进小组,对具体事务进行讨论和安排。会议由公共委主任熊小薇主持,市律协会长程禹斌,理事邱爱山,秘书长周琬珉,公共委副主任陈家晓、孙涛、殷坤仪,副秘书长何卉参与了会议。

与会人员首先围绕“中山市党政群法律服务工作成果汇编”进行讨论,初步确定了工作方法,并明确了分工和职责。确定了由秘书处向全市律所发文征集有相关经验的数据,并积极发动有相关经验的律师所、律师供稿;然后由专项小组分工合作向相关律所和律师邀稿并督促后续事宜;汇总相关经验文稿后再对稿件编制工作进行分工安排。另,汇编成果板块已初步确定,分为服务案例、律师经验或感悟、律所经验、律协经验等几个板块。

其后,与会人员就公共委委员在市律协公众微信号发布文章一事开展讨论,确定了全体委员轮流提供与公共法律服务相关的文章给律协微信公众号发表,每月两篇,分别在10号、20号发布。为促进委员们积极履职,会议还初步确定了对不履行职责的委员的惩戒。

下一阶段,公共委将在市律协的指导下,秘书处的协调和帮助下,统筹和收集中山律师为党政群提供法律服务的相关经验,形成中山律师参与社会治理系列成果之一,宣传全市律师在公共法律服务方面的成果,进而推动全市律师行业的发展。


二、媒体报道

1、中山市律师协会:创新模式服务社会治理强化管理推进法治中山(来源 2016年1月29日《南方日报》第AC04版)

要:通过发挥职业与专业优势、加强平台建设、完善行业服务机制、强化管理体系,中山律师队伍已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法治中山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公平正义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2、中山市首发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实操指引(来源 2016年1月29日  中国政府采购报  第2版

要:日前,广东省中山市财政局、法制局、司法局联合制发《中山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法律服务实操指引》,同时发布该市政府购买法律服务项目指导目录,明确了政府采购律师行业法律服务的具体项目、采购程序、评标方法等,为推动该市律师和法律顾问参与法治建设与社会治理创新提供助力。据悉,这是全国首个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实操指引。


三、工作架构

市律协公共法律服务委员会成员最新名单

主任:熊小薇

副主任:陈家晓、孙涛、殷坤仪(按姓氏音序排列)

副秘书长:何卉

委员:陈冠荣、陈小东、陈燕维、程禹斌、高丽敏、黄浩枫、黄丽湾、匡腊光、李凯、刘君雅、罗春宝、裴炽明、秦高亭、邱爱山、荣鸿飞、吴冠华、幸泽胜、颜美林、杨图胜、余曼妮、余晓凌、朱志强(按姓氏音序排列)

 

主编:周琬珉

副主编: 陈家晓 孙涛 熊小薇 殷坤仪

编辑:何卉 罗逸兴

       校对:冯嘉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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