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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路怒哥辩护手记

 

       一、一个被刷屏的案子

       广东的七月,闷热慵长。一早起来看手机,都被一个愤怒的青年刷屏,看视频,这个“嚣张”的东莞司机在马路上横刀立马,逆行猛烈撞击他人车辆,媒体称呼其为“东莞怒路哥”。谁也想不到,这个被满世界谩骂的愤怒青年,下午就成为我们的委托人。

       当天,东莞路怒哥的家属来到我们广东保信律师事务所,希望我们能为其辩护。在事发后,这个案子上了南方都市报的头版头条,还上了人民网,街头巷尾都在热议,这个年轻人是为何这么疯狂。中山市公安局也立即采取措施,到东莞将本已认为“私了事结”的赵某抓获刑拘。鉴于案件影响较大,我们律所成立了肖伟律师、王旗律师、彭磊律师组成的律师团为其辩护。

 

       二、到底是什么让他如此愤怒?

       接受委托,意味者辩护的正式开始。我们即刻开始询问相关人员,并赶往看守所会见赵某。多年的经验告诉我们,网络上的传言未必就是事实。作为律师,需要用证据来说话。

       到底什么让他如此愤怒,不惜损害自己的车辆也要撞击他人的车辆。因为事发家属也在现场,所以家属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较为全面的事情经过。

       当天,过来中山收货款的赵某某再一次被债务人拖延货款,而他的东莞工厂又发生了紧急事情要他处理。心急火燎的赵某恨不得即刻飞车回东莞。就在小榄镇红绿灯转向过程中,赵某与另一车辆司机彭某因为车辆靠的过近有了不快,后来两车走走停停,互不相让,赵某认为那车司机是故意别车,所以怒火中烧,终于遏制不住自己,插前截停了中山车辆,随后发生了视频中的一幕。

 

       三、对方司机到底有过错吗?

       案件中的另一个当事人是中山司机的彭先生。本来在赵某某被抓获前,彭先生已经和赵某达成了协议,双方各自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互不追究责任。就是这份调解让赵某认为事情已经了结,却不料泄露的视频再次掀起轩然大波,最终令自己深陷囹圄。

       这份协议至少证实了两个对赵某有利的方向:第一,赵某在截停彭某车辆后有被彭某持铁锁殴打,且有伤势。第二,双方有达成调解协议,也就是有和彭某达成谅解协议的条件。

       作为这两点,我们迅速向公安机关提交了固定证据申请书,要求固定赵某被殴打和伤势的证据。同时,建议家属赔偿对方修车费用,取得对方的谅解。因为赵某如实坦白,并有自首,家庭和工厂都陷入困顿,所以律师向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可惜公安并未批准取保。

 

       四、面对铺天盖地的不利舆论,我们该怎么办?

       案件在发生后几个月的时间,都在不断发酵。我们在网上只要一输入关键字,都是各地的报道。下面的评论大多是一篇谩骂声,这也难怪,毕竟从视频中看确实是十分恶劣。同时,也有很多网友提出了疑问,为什么他会如此愤怒的撞击车辆,到底发生了什么?

       网友有这种疑问,正是需要我们对事件作出澄清的时候。虽然一直有媒体想赵某家属接受采访,但最终,我们选择了一家在广东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南方都市报》接受采访。

       在采访中,赵某家属首先对这次事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向公众道歉,并且原原本本不经过任何加工地陈述了事情的经过。本次事件后,对其家庭和工厂都造成了极大的影响,赵某靠着自己的努力刚刚建立的工厂也危在旦夕,家庭尚有年幼的女儿和中风的父亲。不管最终判刑如何,可以说这个家庭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因为报道十分中立并且详细,所以一经刊出,也被各大媒体纷纷转载,舆论压力终于有所缓解。

 

       五、到底是精神病好还是不是精神病好

       律师有时候必须要做好心理师的角色。赵某在被羁押后,精神一度非常紧张,对未来的不可预测让其十分的绝望。看着一拨一拨讯问的人群,此事的他也如同荒岛的弃儿一般。所以一般被告人对律师十分依赖。

       在一次会见中,赵某对我们说:“前段时间有公安部的人来对我心理测试,我也问过管教,说如果我是精神病会不负刑事责任,你觉的我是精神病好还是不是精神病好”。

       面对这样的问题,我哭笑不得。在办案过程中,我发现赵某并非大家认为是飞扬跋扈的性格,只是当时的综合环境突然激发了他的焦躁,从而做出失去理智的行为,事后冷静下来也是十分的后悔。在看守所失去自由的生活让其也十分苦闷,所以想早点解脱。

       当时,我给他解释了精神鉴定的科学性,并且开玩笑的跟他说:“如果你是精神病,不仅要去接受治疗,还相当于给你判了一个无期徒刑,以后谁还敢跟你做生意”。几句下来,赵某了解了精神鉴定和相应法律后果,情绪明显好了很多。


       六、法院的最终判决

       春节后,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赵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四月份将服刑期满释放。律师的辩护意见大部分被法庭采纳,对赵某也是属于从轻判罚。这样一个引人注目的案子就此了结。


       任何一个人在司法审判前都有获得辩护的权利。任何一个案件,也一定有其可以辩护的关键点。我一直坚信,即使是一个犯罪的人,也应当在审判中得到公平地对待,只有这样,他才能在以后公平地对待整个世界。

 

 

 

                                                                                  作者:广东保信律师事务所 肖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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