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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拒不出庭,法院会判决离婚吗?

 

【情景案例】

曾某与某结婚5年,共同养育一个可爱的女儿婚后,妻子王某在小区门口开了一家便利店,每天起早摊黒,忙里忙外,所挣收入勉强可以维持家用。

2013年10月,曾某从服装公司辞职后,王某希望曾某到店里帮忙,曾某待不住,经常约朋友出去打牌。20145曾某麻将室输钱后,心中不非常不快,回家后与王某吵了起来,王某埋怨曾某无用,双方发生撕打

三天后,曾某负气离家去了外地,称赚到绝不回来。有时曾某打电话回来,但一直未向家里汇过钱。王某多次恳求曾某回来,曾某以需要冷静为由避而不见。

201612月,王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开庭审理,曾某没有出庭只提交了一份书面答辩状,声称自己离家年多,是为了赚钱。如果王某执意离婚,自己没有意见,同意离婚。法院遂进行了缺席审理

请问:这种情况下,法院会判决离婚吗?

 

【本案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144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通常情况下,在离婚案件中,男女双方均应由本人亲自出庭。在本案中,王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之诉,要求判决离婚。但曾某未参加法庭审理,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是否判决离婚,法院会根据王某提交的证据,结合曾某的答辩状,作出相应的判决。

虽然曾某缺席法庭,只能视为他自己放弃享有的抗辩权、举证权及相关诉讼权利,但并不影响法院的审判流程及裁判

 

【案件启示】

 在茫茫人海中,男女之间有幸相遇并结为夫妻,已是极深的缘份;薄薄的一张结婚证书,将两人一生的命运紧紧相联。即使双方感情不在,也要妥善处理各种关系,承担负的家庭义务。

曾经的伤痛,始终要面对;曾经的裂痕,无法自行修复。时间是一条长河,但无法带走所有不快的过去所有经历过的一切,都会在记忆中沉淀,但不会消失无痕。

面对配偶的无奈之讼,应及早走出心理阴影,坦然去面对去承受一切。毕竟缺席只是暂时的,即使可以缺席法庭,但依然无法缺席自己的人生,无法缺席血脉相连的家庭。

 

供稿:市律协民商委

          广东洋三律师事务所   雍雪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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