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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律师参与接访工作的心得体会

 

随着我国公民法制意识的提高和法治制度的健全,“依法治访”成为了信访工作的基本方法论。笔者以律师身份直接参与接访工作也有数个年头,也接触过形形色色的信访人,总结多年的接访经历,笔者认为,要妥善解决信访人的问题,必须做到“三心两意”,即:公心、诚心、耐心及民意、法意。


所谓“公心”,就是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依政策处理信访问题。对群众反映的应该解决的问题,要根据事实和法律给群众及信访部门提供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建议,促使信访部门依法为群众提出的信访问题切实加以解决;对坚持过高和无理要求的,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普法及解释工作,劝其息诉罢访;对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的,应当建议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要做到不开口子,不怕“上访”,要让上访人清楚其无理上访,到哪儿也没用;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处理、仲裁解决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提出,并向信访人提供相应的法律建议,使信访人通过正确的法律途径解决其信访问题;对已进入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处理、仲裁程序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或者途径提出。


所谓“诚心”,就是要学会换位思考,站在信访群众的角度看问题,切实把握住信访群众信访的原因,为信访人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因难提供法律咨询,做好化解和稳定工作。对于能依法信访的群众,要给予诚心的法律帮助,为他们提供相应的法律建议。对于没有实际问题可解决,但仍坚持上访的,要找出其上访的根本原因,从其思想意识和心理方面做工作,化解信访人心中的疙瘩,从而息信止访。


所谓“耐心”,就是要在接访工作中,耐心解释法律、法规,宣传政策,讲清道理,认真解释疏导,做到“不拍脑袋、不拍胸脯、不拍桌子”。


所谓“民意”,是指人民群众共同的、普遍的思想或意愿。在接访时,我们除了需要了解清楚信访人的诉求和意图外,还要详细了解信访人所在集体及其周边群众对信访人所涉事件的看法,全面了解民情民意,才能清楚知道信访人的诉求和意图是否合理。


所谓“法意”,是指法的本意,即立法意图。在信访案件中,往往许多纠纷或问题没有直接的法律规定予以解决,只有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可以参考,这就要求我们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法意”,把握住解决问题的方向,从而保证解决信访人的诉求和问题合法。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律师作为第三方介入接访工作,必须做到“三心两意”。以“公心”处理问题,以“诚心”打动信访人,以“耐心”帮助或说服信访人;了解“民意”,保证处理结果合理,理解“法意”,保证处理结果合法。只要做到“三心两意”,势必能实现“依法治访”,杜绝“信访不信法”、“访大于法”的思想出现。

 


作者:广东卓而立律师事务所   李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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