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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调查取证权如何“落地”

 

律师马庆伟的公文包里,如今多了一份在他看来比较重要的文件。


马庆伟是新疆昌吉州律师,在他看来比较重要的文件,是《关于进一步优化律师执业环境 加强律师执业监管 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马庆伟更看重的是,这份“通知”上盖着的九个大红印章。也就是说,“通知”是由昌吉州九个部门共同下发的,这九个部门不仅包括昌吉州司法局、昌吉州律师协会,还包括昌吉州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管理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昌吉州中心支行。


“我觉得,有了这份‘通知’,律师在昌吉州范围内开展调查取证等工作时,等于又多了一柄‘尚方宝剑’,会得到相关部门更多的重视和积极配合。”马庆伟说。



多部门签发保障律师履职


新疆律师协会会长金山告诉记者,据他了解,这么多的政府部门联合发文支持律师依法履职,昌吉州此举在新疆全区尚属首例,在国内也不多见。


昌吉州司法局局长刘中强,是推动这份“通知”出炉的“主创人员”。他告诉记者,近年来,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日益凸现,律师执业权益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管不断强化。然而,部分行政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在观念上仍有偏差,对律师制度和律师作用认识不足,对律师执业活动的性质片面理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律师在执业中的调查取证权得不到充分保障,特别是在昌吉州范围内,律师依法向有关部门调取房产、土地、婚姻登记、车辆登记等信息不顺畅,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问题时有发生。律师会见当事人时窗口少、排队久、不及时等问题仍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律师的正常履职。


刘中强说,为解决这些困扰律师执业的普遍性问题,在经过充分调研后,我们期望能够得到各相关部门对律师依法履职时的更多理解支持和配合,通过建立配套措施,切实解决影响律师依法执业的突出问题。


随后,昌吉州司法局、律师协会在多次召集律师代表等各界人士召开座谈会征询意见,并结合全州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探索创新,形成了“通知”的主体内容,又分送“通知”中涉及到的各部门讨论协商,并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在达成共识后,昌吉州上述九部门于今年7月共同签发了这份“通知”。


“促使‘通知’签发,目的就是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够更好地贯彻落实律师法,更加重视和支持律师依法开展调查取证等履职工作,保障律师的合法权益,优化律师执业环境。”刘中强说。



细化具体行为更具可操作性


在昌吉州律师协会会长吴波看来,这份“通知”最核心最关键之处,在于细化、明确、规范了政府相关部门在配合律师调查取证时的具体行为,使之更具可操作性。


吴波举例说,以往,律师在代理案件时,经常需要到房产管理部门对涉案房产的具体信息进行调查取证。不过,律师提供的查询线索往往十分有限,有的只知道被查询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有的只知道房屋的具体位置、小区名称,一些房屋产权登记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甚至部门领导,却动辄以律师提供的查询信息不全或涉及房屋所有人隐私不能随便提供为由,拒不配合提供查询服务,使得律师因为无法履行正当职责,可能会进而影响到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此次昌吉州多部门联合签发的“通知”中,就对这一具体事项进行了明确规范。“通知”要求,房屋产权登记管理部门,既可以被查询人的姓名、身份证号作为被查询房屋的查询线索,也可以房屋坐落位置、小区名称、房屋所有权证号等为查询线索,提供房产信息的查阅、复制服务。房管部门不得以律师提供的身份证号、房屋坐落位置、小区名称、房屋所有权证号不齐全而拒绝向律师提供调查服务工作。


记者仔细翻阅了这份“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律师持规定证件及手续,要求上述部门提供有证明效力的书面信息服务时,各部门应当按照调查律师的要求予以配合。而且,“通知”还详细列举了各部门需要配合律师调查取证的具体内容和程序,以及律师需要出具的具体手续。


其中,针对公安机关,“通知”中列举了四项内容,特别是在看守所保障律师会见权一项中,又具体明确为六个方面的内容。如要求: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案件外,其他所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因办案机关正在讯问等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安排会见的,应当向律师说明原因,并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因律师会见相对集中,造成律师会见室数量不足的,看守所可按先后到达顺序安排会见等。


针对国土资源部门,“通知”明确了经档案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国土资源部门提供土地、矿产等档案资料信息的查阅、复制服务。


针对卫生管理部门,“通知”明确要求,卫生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客观性病历信息的查询、复制服务。


当然,“通知”中也明确要求,律师在上述部门调查、查阅、复制档案资料时,必须出示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调查函、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合同)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必要时还需要出示人民法院调查令。



积极配合优化律师执业环境


昌吉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共同签发“通知”的九个部门之一,昌吉州卫计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李凤萍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以往,一些卫生医疗机构对律师工作认识不足,不愿意主动配合律师调查取证,有时会在律师调取复印患者病历等方面设置不必要的障碍,害怕在医患纠纷处理中对院方产生不利后果而承担责任。最近,我们通过组织本系统学习律师法,让大家更多地了解律师在新时期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起到的重要推动作用。其实,通过律师介入,也可以帮助卫生医疗机构更有效地和患者进行沟通,妥善调处医患纠纷,化解医患矛盾,推动卫生医疗机构提升服务能力水平。所以,联合发出“通知”文件,也表明了我们支持律师正常履职的明确态度。我们要求全州所属各县市卫生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通知”中提出的具体要求,执行好这个文件,主动配合律师调查取证工作。在律师出示的证件手续齐全的前提下,在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工作,共同营造和谐的医患氛围。


昌吉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赵福荣也表示,随着国家法治建设进程的加快,律师工作的重要性也日渐提升。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了律师依法调查取证的职责,作为行政执法部门,我们必须理解并支持律师的正常工作。全州国土资源系统将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畅通渠道,不打折扣,依法配合律师开展调查取证等工作。


可喜的是,就在这份“通知”签发不久,马庆伟律师就感受到了明显的变化。


近日,马庆伟作为一起土地使用权纠纷民事案件中原告的代理律师,到昌吉州国土资源部门调取相关档案资料,以便对争议土地进行确权。工作人员明确告诉他已接到了“通知”,并按照“通知”的具体要求,快速高效地配合马庆伟完成了调查取证工作。


记者近日也走访了新疆区内多名律师,他们均向《法制日报》记者表示,在昌吉州上述部门调查取证,现在的“待遇”很好,很受鼓舞。


刘中强说:“今后一个时期,针对律师执业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我们还将同其他更多的部门继续沟通协商,通过采取更多行之有效的具体举措,更好地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优化律师执业环境。”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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