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Case

首页 > 业务交流

专利申请日前在QQ空间存储的资料对

设计(技术)公开性的影响

 

作者简介:白彩霞,广东盈进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中山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企业无形资产管理与保护协会副秘书长2012年8月开始执业,多年来成功处理了多起知识产权类案件并积极参与普法及法律援助类活动

 

 

【案情简介】

陈某系某LED吸顶灯唯一合法外观设计专利权人,该项专利陈某于2014年5月16日依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并于2014年10月08日授权公告,专利权期限十年。但是,在2014香港国际秋季灯饰展(2014年10月27-30日)期间,陈某发现广东中山某公司竟然在未经其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其展位上展出侵权产品,并接收来自海外的大量订单进行生产、销售。陈某遂于2015年1月向中国中山(灯饰)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以下简称“维权中心”)就广东中山某公司上述侵权行为进行投诉,后维权中心派员对广东中山某公司工商登记地址进行检查确认后发现:广东中山某公司在其上述工商登记住所样品展示厅内公开悬挂上述侵权产品并现场取样,且广东中山某公司当场已确认其侵权行为。答辩期满后,维权中心组织双方调解,广东中山某公司无故缺席,导致调解未果。陈某遂向广州知产法院起诉,请求判决:1、广东中山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许诺销售侵害陈某专利权产品的行为、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及生产侵权产品的相关模具;2、广东中山某公司立即赔偿陈某经济损失及为制止被告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律师费用等共计¥100,000元;3、广东中山某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一审法院判决广东中山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许诺销售侵犯陈某涉案专利权的产品、并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和生产侵权产品的专用模具;判决广东中山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陈某人民币六万元;一审案件受理费全部由广东中山某公司负担。

广东中山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白彩霞律师受陈某委托,代理了上述案件的一、二审。

 

 

【案例评析】

一、QQ空间内容公开性问题:

在未加密的情况下,QQ空间内容对其QQ好友公开,对于其他网络公众来说,必须登录自己的QQ账号,且在非QQ好友的情况下,必须要明确知道某一QQ号码的情况下主动搜索,才能看到某一QQ空间的相关内容。因此,QQ空间的公开性远远达不到认定现有设计所要求的社会公开度,也不可能达到为国内外公众所熟知。

QQ空间公开的设计是否认定为现有设计是影响本案判决结果的关键点。

二、被诉侵权设计与授权外观设计的设计特征比对是否相同或近似及被诉侵权方是否存在生产、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也是处理侵害外观设计权利权纠纷案件的关键点,而随着我国保护知识产权力度的加强、诉讼案例的累加,对这类认定是否侵权的基本问题的处理争议不大。

本案涉及到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人民法院认定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相近似的判断标准,现有设计抗辩的认定等等若干问题。在《专利法》及《专利法司法解释》等均作出明文规定的情形下,如何灵活适用法律条文来解决每个案件的不同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同时,也建议专利权人在遇到与本案同种类纠纷,应当尽早向专业律师寻求帮助,以尽可能减少损失。

 

供稿:市律协知识产权委

Copyright © 中山市律师协会 版权所有 粤ICP备1602139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