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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的夏天福利——高温津贴来了!

 

作者简介郭敏珊,广东品信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山市律师协会劳动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助理中山广播电视台《生活与法栏目》常驻嘉宾律师。2014年开始执业,擅长劳动、经济合同、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房产、刑事等案件的处理。2017年获得市律协授予的优秀委员、爱心公益奖等称号。论文法治环境与社会治理2018年中山市社会科学学术年会征文比赛中被评为优秀奖。

 

随着夏天的到来,一年中最热的日子来了!劳动者在高温天上班,都有哪些福利?很多人第一个想到是高温津贴。高温津帖是为保证炎夏季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给职工发放的工资补贴。目前全国至少已有28个省份明确了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一、高温津帖的法律规定

20126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以安监总安健〔201289号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高温天气作业是指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

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第十七条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高温天气、高温天气作业的法律定义,并且规定了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二、我省对高温津帖有何地方规定?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总工会联合《关于公布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明确规定,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经济欠发达地区确需降低标准的,可由地级市人民政府在下浮20%的范围内确定,并报省劳动保障厅备案。高温津贴标准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在企业成本费列支。用人单位在其他时间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工作的,除应按行业规定向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外,也应不低于上述标准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用人单位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正常劳动的天数折算发放。

除以上《关于公布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外,《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广东省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也对高温津贴做了详细的规定。

 

三、哪些人群可领高温补贴?

判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分别是

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露天岗位工作

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

前者一般包括建筑工人、交警巡警、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人员、仓库搬

运工等;后者一般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具体需要看工作场所的温度。像一些工厂的铁皮厂房,里面若温度超过33,也应发放高温补贴。

 

四、高温福利还有

1、提供清凉饮料。

每年6月至10月期间,用人单位应视高温天气情况向职工免费供应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

2、孕妇工作环境不能超33℃。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工作及温度在

33以上的作业场所工作。

3、工作中暑致死视为工伤

劳动者因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引起中暑,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五、如果用人单位不给职工发放高温津贴怎么办?

《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广东省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记录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并至少保存二年。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不给职工发放高温津贴可以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向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举报,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补发或罚款,也可以拿起法律武器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补发,用人单位承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的举证责任。

 

供稿:市律协劳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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