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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充分肯定市律协规范性文件修订工作

 

一、工作动态


1、市律协积极参与构建工作


公共委引入积分制考核 


近日,市律协公共委制定了公共委的工作细则、会议制度、考核制度,向全体委员进行了公示征求意见。在综合了各方意见,并经市律协秘书处修正及会长办公会议通过,于9月初实施。这些规定当中,最引人注目的是积分制考核。该制度打破过去凭主观印象考评委员的习惯模式,将委员管理考核量化并公开,使委员的履职评价有硬梆梆的依据,从而激发委员们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公共委主任熊小薇表示,委员积分考核标准涉及扣分项目和加分项目等,其中扣分项目包含未参与或未规范参与委员会工作,主要是指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委员会安排的学习、会议和活动,如无故缺席会议或活动、无故不提交应供文稿等;加分项目包括参加会议、参与具体事务工作、参与服务性工作、形成服务性产品等,如参加讲座、普法宣传、书写专题文章等。引入积分制考核能够激发某些“僵尸委员”(指不积极参与委员会活动的律师)审视自身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并作出相应的调整,也使得委员会在对委员们的年度工作履职进行评优、推荐或劝退时有充足的依据。


“积分制考核”是今年公共委管理工作的一项创新,旨在通过直观的可量化考核与导向机制,加强委员会内部建设,规范委员们的组织生活,提高委员队伍素质,引导委员积极履行义务,充分发挥委员会的实质作用。


B 市司法局市律协与市看守所商讨落实律师执业权益保障


9月20日下午,市律协会长廖祥平、程禹斌、卢大文,秘书长周琬珉以及市法援处主任陈辉殷、市司法局公律司鉴科副主任科员邓敬文等,来到市看守所,与该所所长彭熙海、副所长李英燕召开落实律师执业权益保障座谈会。


会上,与会人员围绕看守所通信审查速度、缩短提押嫌疑人时间以及为律师会见提供便利设备等问题作了沟通交流。彭熙海所长表示,市看守所为保障我市律师执业权利作出了不懈努力,并针对律师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一是严格按照《看守所执法细则》的要求对在押人员的信件进行检查、收发,并及时传递。二是在目前警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将全力以赴做好提讯相关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尽量缩短提押及办理手续时间。三是正着手为律师会见室配备安装工作电源,律师可以使用电脑及打印机(使用电脑过程中必须断网,不能连接互联网)。看守所也会加强对呼叫设备的检修工作,确保其正常使用。四是进一步净化我市法律服务市场、整治看守所门外社会人员派发卡片低价招揽业务的乱象。会议还就设立法援工作站,并对其选址、后续跟进情况等进行了探讨。


随后,与会人员来到市看守所临街的一处办公室进行了实地走访,了解开设法援工作站的可行性。按照设想,工作站设立后,将成为我市律师接待犯罪嫌疑人家属的免费咨询服务点和到看守所办案的休息室。市律协将安排律师自愿值班免费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


C 市律协召开组团式法律服务指引编制第三次工作会议


9月21日下午,市律协召开《律师组团式服务重大项目指引》编制第三次工作会议,市律协会长程禹斌、秘书长周琬珉,项目负责人王金府,服务团队成员殷坤仪、熊小薇、刘天玲、苏锦辉等参加了会议。与会人员就收集到的具体项目方案、服务方案编制的模板进行充分的讨论,对存在的不足及实际问题进行修改完善,并形成了模板及示范性方案文本。


《律师组团式服务重大项目指引》是省律协委托市律协、市律正法律研究院的一项重要工作,不但对中山律师“走出去”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提高我省律师组团参与重大项目法律服务能力也有着积极的作用。由于没有先例可循,市律协为此组织我市7家律所的15名律师成立项目组攻坚克难,并面向全市的律所和律师征集具体项目方案。


市律协理事会外出学习公共法律服务构建经验


9月6日至7日,市律协理事会赴黑龙江哈尔滨市律协及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律协,就协会职能及理事会作用发挥、律师执业权利工作保障、律所及律师诚信档案建设、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等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及探讨,并向两地律协赠送孙中山纪念邮票、中山市律协纪念圆牌及中山市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系列成果作交流及纪念。


6日上午,市律协会长廖祥平、程禹斌,理事封谟喜、黄烈、吴让炜一行5人到哈尔滨市律协进行交流座谈。哈尔滨律协副会长孙炜、李万春热情接待,并就哈尔滨市律协架构、律师行业基本情况及近年来市律协开展的工作亮点进行了细致的介绍,其中双方就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的措施、律所及律师诚信档案建设、律师培训开展及如何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职能作用等进行了深入探讨,廖祥平、程禹斌两位会长均表示,哈尔滨市律协作为省会市律协,在服务律师等工作中具有启发意义及参考价值,希望日后两地律协不断加强工作交流,共同为促进两地律师业发展携手助力共同进步。


       7日上午,市律协会长廖祥平,理事封谟喜、黄烈、吴让炜一行4人到呼伦贝尔市律协进行交流座谈。呼伦贝尔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闫俊杰,律协会长马宝山,副会长白永都希,常务理事王忠武、李占满,律师公证科科长兼律协秘书长赵瑞生等参加了座谈。交流中,双方着重就律师参与政府法律服务、青年律师培养、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情况等交换意见。闫俊杰副局长表示,感谢中山市律协一行到呼伦贝尔律协传经送宝,并通过此次交流,为今后两地律协加强交流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廖祥平会长表示,感谢呼伦贝尔市司法局及律协的热情接待,日后两地律协将进一步深化交流合作,相互取长补短,共同促进两地律师行业的更好更快发展。


参与学习的理事认为,哈尔滨市律协及呼伦贝尔市律协在发挥协会及理事会职能、创新律师培训机制、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建设律所及律师诚信档案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具有启发借鉴意义,为中山律师业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有助于推动我市律师参与构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E 市司法局局长赵小冰到市律协走访调研 指导我市律师工作

9月23日上午,市司法局局长赵小冰、政治处主任王鲁宾一行到市律协调研,市律协会长廖祥平、程禹斌、卢大文,理事吴让炜、胡冬勤、封谟喜、黎小明,秘书长周琬珉公共委主任熊小薇,规划委主任余晓凌,行政委主任徐小安等参加谈。

座谈会上,市律协会长廖祥平汇报了我市律师行业的基本情况、市律协组织架构、职能以及工作成效等基本情况。程禹斌会长及卢大文会长分别就分管工作做工作汇报,各理事、委员会主任分别介绍了其分管的专门、专业委员会负责的主要工作,并对行业发展提出了意见建议。


听取工作汇报后,赵小冰局长对市律协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市律协的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充分发挥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二是服务我市基层社会治理,助推法中山建;三是发挥律师优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四是优化律师执业环境,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五是全面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六是做好律协换届的准备工作



2、我市律师积极参与构建工作


我市律师与中山湖北商会共建“法律服务中心”


96日,中山市湖北商会举行“法律服务中心”揭牌仪式。作为我市首个合作共建的异地商会“法律服务中心”,湖北省仙桃籍的邱爱山律师将常驻商会,为该商会会员企业和老乡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标志着我市公共法律服务迈上了新的层次。


我市律师建言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标准化


      今年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期间,市政协常委、香山所律师陈冠荣联合民革中山市委会、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等提出《完善我市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提案》,建议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采购机制、加强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评估监督等。日前,提案的主办单位市民政局正式答复了陈冠荣律师等提案人。


      市民政局表示,将研究制定《中山市社会服务机构基本规范》,从组织架构、内部治理、行为规范、信用建设、财务制度等方面构建社会服务机构法人治理守则,促进社会服务机构规范化发展,并依托中山市社会组织信息网完善社会服务机构相关信息。此外,将逐步建立各领域社会服务标准体系。市民政局将对照中山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结合工作实际,在青少年、老年人、困难家庭等社工服务领域开展标准体系建设,并逐步推动建立社会服务领域标准体系。针对现时政府购买服务提供方管理费用占比过高,服务人员薪酬占比偏少,影响服务质量的问题,结合社会发展水平,市民政局将修订完善现行的社工服务有关规范指引,使社会服务各项支出比例更加合理规范,保障服务质量,并将指引应用到政府购买服务招标和绩效评价中。


      我市律师为西苑社区“志愿管家”讲授《人民调解法》


91日上午,泓业正杰所律师黄杰仁受西区西苑社区邀请,为该社区“志愿管家”和社区工作人员讲授《人民调解法》。西苑社区志愿团队成立于20164月,现有“志愿管家”26名,主要负责化解轻微的邻里矛盾和纠纷,为社区工作起到积极的辅助作用。基于“志愿管家”的年龄段介乎4060周岁,法律意识较为淡薄,为提高“志愿管家”的法律意识,黄杰仁律师从最基本的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纠纷、消费者权益纠纷、经济纠纷、土地纠纷、相邻关系纠纷等着手,向“志愿管家”讲解调解技巧和调解的法律效力,让“志愿管家”更高效率地为社区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3、我市律师构建工作成果显著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充分肯定我会的规范性文件修订工作


9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召开规范性文件修订工作座谈会,市委党校、市地方立法研究院、市律协三家委托合作单位的代表应邀参加。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冯镜华总结了前一阶段的规范性文件修订工作,充分肯定了各合作单位的付出与成效,并就下一步工作的方向与部署作了具体说明。各合作单位代表也畅谈了有关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及修订工作的意见与建议。程禹斌会长提出,律师参与立法及规范性文件工作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领域,从已有的实践经验看,我市律师人数众多,广接地气,智力资源及职业经验丰富,建议法工委可充分利用我市律师的集体智慧,有针对性开展相关项目与活动,并希望法工委加大购买我市律师服务的力度,向我市律师购买更多种类、更大范围的法律服务(如立法评估与论证、规范性文件审查及修订、法案草拟)等。冯镜华主任表示,购买社会服务是他们今后工作的其中一个方向,法工委在立法及规范性文件领域将会进一步强化与社会第三方机构的合作。


B 市律协组织律师参与企业上市业务培训班


9月27日上午,由市金融局主办,市司法局、市律协等单位协办的中山市企业上市业务培训班在市委党校举办。市律协组织我市律师、实习律师及金融法律专家库成员共42人参加了培训班。


此次培训班邀请了深交所区域股权交易中心、证券中介机构的资深专家,以及正鸿所律师黄昌盛为中山市上市后备企业、新三板挂牌后备企业、拟筹备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相关企业进行授课。


      黄昌盛律师以《企业筹备新三板挂牌主要业务流程及重点关注问题》为题,从新三板发展现状及业务流程切入,针对企业在筹备新三板挂牌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度剖析。黄律师还结合自己新三板挂牌项目的实践经验,通过案例分析,深入浅出地解读目前中山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中遇到最为棘手的问题。会后,黄律师与企业代表及其他专家进行了良好的交流,并就企业代表提出的个案作详细的分析和解答。

 

二、媒体报道


1、市总工会开展工会法律服务站项目末期评估(来源:http://www.zszgh.com/Article/view/cateid/8/id/2839.html2016-09-08,中山市总工会官网)


摘要:9月6日下午,市总工会召开“2015年中山市总工会镇区工会法律服务站项目末期评估座谈会”,对全市6个工会法律服务站项目进行了末期评估。市总工会副主席冯勇、市司法局政治处主任王鲁宾、市律师协会秘书长周琬珉等领导,以及相关镇区工委会专职副主席、各服务站负责人参加了评估座谈会。


  会上,各工会法律服务站详细汇报了项目开展的情况。一年来,全市各工会法律服务站的73名资深律师,现场服务2560小时,开展132场普法活动,为2360人次提供咨询服务,并为562名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各服务站切实围绕工会职能,突出维权主业,将法律服务送到职工身边,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如开发区服务站以源头参与为重点,积极了解企业劳动关系状况,指导企业工会建立职代会制度,开展集体协商。南区服务站将工作重点下沉至企业,向企业及职工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同时,为近150名职工提供了法律援助。古镇镇服务站创新普法手法,与社工中心合作开展“法律工作坊”,并根据热点制作普法视频、文章,通过互联网进行广泛传播。三乡镇服务站在多点布局“服务前线”的基础上,编制了《劳动争议案例汇编》和《职工维权100问》。南朗镇服务站积极配合工会组织介入群体性事件,引导职工合法、理性维权。坦洲镇服务站着力做好法律援助服务,运用专业知识为职工权益“奔波”,打通了职工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2、力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专业团队介入社会治理 我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来源:2016-09-26,中山商报A02版)


摘要:由广东省律师协会主办,中山市司法局、中山市律师协会支持,广东中元(中山)律师事务所承办的“9·25律师宣传日——广东律协(中山)政府法律顾问宣传推广活动,日前在中山众创金融街举行。活动向社会展示了党政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律师行业在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方面的各项成果以及在行业内推广先进的法律服务经验,宣传律师在法治建设中发挥的积极作用。活动当天,中元、国融、保衡、保信、金丰华、共阳、卓而立、凯行等8家律师所现场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将面对更加复杂、庞大的法律问题,而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可以有效地弥补政府行政工作中对于此类问题的解决瓶颈,塑造法治政府的形象。活动现场,不少律师认为,政府法律服务是律师法律服务的重要内容,有利于“阳光政府”的打造,也是律师行业应该认真研究的重大课题。


据了解,我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2014年开始,我市力推政府采购公共法律服务,将专业法律服务介入社会治理,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我市部分律师事务所积极探索政府法律顾问的服务理念、服务模式、服务内容等,为中山市政府及各部门、镇区政府等提供全面、优质的法律服务。


三、经验介绍


浅议律师参与接访工作的心得

广东卓而立律师事务所   李凯


随着我国公民法制意识的提高和法治制度的健全,“依法治访”成为了信访工作的基本方法论。笔者以律师身份直接参与接访工作也有数个年头,也接触过形形色色的信访人,总结多年的接访经历,笔者认为,要妥善解决信访人的问题,必须做到“三心两意”,即:公心、诚心、耐心及民意、法意。


所谓“公心”,就是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依政策处理信访问题。对群众反映的应该解决的问题,要根据事实和法律给群众及信访部门提供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建议,促使信访部门依法为群众提出的信访问题切实加以解决;对坚持过高和无理要求的,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普法及解释工作,劝其息诉罢访;对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的,应当建议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要做到不开口子,不怕“上访”,要让上访人清楚其无理上访,到哪儿也没用;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处理、仲裁解决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提出,并向信访人提供相应的法律建议,使信访人通过正确的法律途径解决其信访问题;对已进入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处理、仲裁程序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或者途径提出。


所谓“诚心”,就是要学会换位思考,站在信访群众的角度看问题,切实把握住信访群众信访的原因,为信访人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因难提供法律咨询,做好化解和稳定工作。对于能依法信访的群众,要给予诚心的法律帮助,为他们提供相应的法律建议。对于没有实际问题可解决,但仍坚持上访的,要找出其上访的根本原因,从其思想意识和心理方面做工作,化解信访人心中的疙瘩,从而实现息信止访。


所谓“耐心”,就是要在接访工作中,耐心解释法律、法规,宣传政策,讲清道理,认真解释疏导,做到“不拍脑袋、不拍胸脯、不拍桌子”。


所谓“民意”,是指人民群众共同的、普遍的思想或意愿。在接访时,我们除了需要了解清楚信访人的诉求和意图外,还要详细了解信访人所在集体及其周边群众对信访人所涉事件的看法,全面了解民情民意,才能清楚知道信访人的诉求和意图是否合理。


所谓“法意”,是指法的本意,即立法意图。在信访案件中,往往许多纠纷或问题没有直接的法律规定予以解决,只有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可以参考,这就要求我们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法意”,把握住解决问题的方向,从而保证解决信访人的诉求和问题合法。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律师作为第三方介入接访工作,必须做到“三心两意”。以“公心”处理问题,以“诚心”打动信访人,以“耐心”帮助或说服信访人;了解“民意”,保证处理结果合理,理解“法意”,保证处理结果合法。只要做到“三心两意”,势必能实现“依法治访”,杜绝“信访不信法”、“访大于法”的行为出现。

 

                           

主编:周琬珉

副主编:熊小薇、陈家晓、孙涛、殷坤仪

编辑:何卉、罗逸兴

校对:冯嘉茹、刘天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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