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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律师建言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标准化

 

今年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期间,市政协常委、香山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冠荣联合民革中山市委会、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等,提出了《关于完善我市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建议》。该提案指出,2013年-2015年我市共支出政府购买服务资金7008万元,委托事项130项,但目前我市的政府购买服务尚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为此提出了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采购机制、加强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评估监督等办法。日前,该提案的主办单位市民政局正式答复了陈冠荣律师等提案人。


市民政局在回复中提到,将研究制定《中山市社会服务机构基本规范》,从组织架构、内部治理、行为规范、信用建设、财务制度等方面构建社会服务机构法人治理守则,促进社会服务机构规范化发展,并依托中山市社会组织信息网完善社会服务机构相关信息。此外,将逐步建立各领域社会服务标准体系。市民政局将对照中山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结合工作实际,在青少年、老年人、困难家庭等社工服务领域开展标准体系建设,并逐步推动建立社会服务领域标准体系。针对现时政府购买服务提供方管理费用占比过高,服务人员薪酬占比偏少,影响服务质量的问题,结合社会发展水平,市民政局将修订完善现行的社工服务有关规范指引,使社会服务各项支出比例更加合理规范,保障服务质量,并将指引应用到政府购买服务招标和绩效评价中。


此外,市民政局将建立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评估机制,安排专项资金作为评估经费,在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考核评估组,运用定期走访、实地评估、突击探访等多元方式,每年抽取当年10%的项目实施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合同履行情况重要参考和依据,要求购买服务双方视情况按合同作出相应处理。项目评估结果会记录备案,作为以后项目招标评分的重要参考。除此之外,还将继续完善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机制,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和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各类社会组织评估评分细则,继续推行第三方评估,争取将等级评估结果作为社会组织参与项目的条件或加分项,实行3A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优先机制,以促进社会组织优胜劣汰、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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