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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19位从体制内走出的法律人畅谈职业转型


为准确把握行业发展相关情况,掌握我市律师行业从体制内转出律师的情况,7月29日下午,市司法局、市律协联合召开我市体制内转出律师交流座谈会。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王鲁宾,市律协会长程禹斌、卢大文,秘书长以及19位有公职工作经历的律师、实习律师参加。座谈会由程禹斌会长主持。



 


会上,与会人员围绕从体制内转出的转型动力、转型律师的优势与短板、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以及有关行业建设的建议等四个方面展开讨论,现场气氛热烈。

 


 


中元  何燕东(曾任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检支队副支队长)

做律师很累,但相比体制内更容易获得成就感。律师形式上自由,实质上不自由。新律师要耐得住寂寞,切勿心急气燥。心中要常有感恩之心。律师是一个需要永远学习的职业。转型律师的优势主要体现在:对原来工作岗位的相关法律事务较为熟悉,可以作为执业的侧重点和打开局面的突破口;在与司法、行政机关打交道时,更为得心应手。至于短板有:一是相对刚毕业就投身律师行业的同行,年龄较大,要兼顾家庭,无法全身心投入,入行晚,错过了很多机会。二是急于求成,反而欲速则不达。三是需要加强营销。由于思维惯性的问题,过去在体制内,大家讲究做人要低调,出来做律师,营销这门艺术还需加强。

 


 


孚道  刘卓(曾任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城区大队指导员)

在原来的工作单位工作多年,在体制内渐生职业疲劳,缺乏个人成长空间,比较多约束,较难寻求价值认同,父母居外地难以探望,无暇顾及子女抚养问题,想着自己年岁尚轻,尚存激情,与其纠结,不如放手。

从体制内转出以来,积累了一定的体制资源、社会资源,政府、公检法都有一些同事和朋友,了解一些体制运作的规律。但知识面窄,需要尽快学习和积累打开局面,并且要从最基本方面入手,比如各种文书制作,熟悉各类型办案流程。

 

 

君品 刘良才(曾任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教育培训科副科长、行政审判庭副庭长、研究室副主任等)

我原来是一名中学教师,通过首届司法考试的当年就参加了公务员考试进入法院工作。从进法院开始,我就很惊奇,我一个科员级书记员,与庭长副庭长的收入竟然只有1000多元的差别。当然,我并非奔钱而去,而是还有那么一点梦想与抱负,那就是想用自己的些许努力,在法院里尽力去践行公正与效率的主题。基于这点,我基本每年办案都在法院前十名,撰写的论文、法律文书获得不少全国性荣誉,还对我市的许多重大行政执法活动提出过建议意见。但是,这一转眼就是十多年。十多年后,自己头发白了,感觉岁月不等人,于是在法院启动司法改革之际,选择了职业转型。

人生的任何经历都是财富,我认为自己从事律师职业最大的优势就在于,在法院工作多年,积累了一定的审判经验和相关的法律知识,对政府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业务有一定专长,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

短板方面,一是年龄较大,拼劲和记忆都是无法与90后、00后的小鲜肉相比;二是离职法官从事律师职业,有两年诉讼业务的回避期与终身不得在原单位执业,而家在中山,根在中山,执业地没有更多的可选择性。

此外,由于本人是兼职实习律师,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主要是时间问题,学校的管理要服从、教育教学任务要完成,同时还要抽身出来发展律师业务,也存在相当困难。

 


君品 朱仕宏(曾任江西省赣州市法院法官,中山市法院法官,中山市委统战部党政科科长。)

身在体制中,我们无时无刻感受到“体制”的后一个字——制,即制度或制约的存在和影响。我想这也是很多公职人员敢于舍弃体面的工作,投身到自由职业者的行列的一个重要起因。虽然我们选择转型都是经过反复的权衡与思考,但有时还是很煎熬,甚至有点挣扎。这当中既有个人的问题,也有来自旁人或社会的压力。

不过,既然此前我们能够成为体制内的一员,说明我们还是有自己的一技之长,然后我们又毅然从很多人为之向往的体制内来到体制外闯荡,更是勇气和魄力的表现,最起码有自己的立身之本,那就是我们还能荣幸成为一名律师,用自己的专长服务法治的进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如何实现体制内转出律师的自我追求与社会价值,首先要争当崇尚法治和规范执业的表率,其次要为服务地方发展贡献一已之力。我们工作、生活在这座城市,在享受这座城市带给我们的幸福和各种便利的同时,也应该利用自己所长来回报社会,尽自己所能来服务好城市的建设和发展。作为体制内出来的律师,我们应该而且可以在以下三方面有所作为:一是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在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上有所作为;二是架起党委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桥梁,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有所作为;三是服务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在提升律师形象地位上有所作为。

 


 


保信 肖伟(曾任中山市委组织部副主任科员)

从组织部转型成为一名执业律师,主要是原因:一是想丰富自己的人生经历;二是改变自己在机关不接地气的迹象;三是对各行各业的一种好奇心驱使;四是更愿意从事人格平等、自由自主的职业。

从体制内转出,优势是有一定的社会基础,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与人交往较为成熟,懂得自己想要的东西是什么,做事不会迷茫徘徊。短板是不熟悉的专业领域还需加强学习,社交圈子还是有局限。

 


 


保衡 黎金红(曾任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检察辅助人员)

从2010年10月到2014年5月,我在第一市区检察院工作,主要负责内勤工作。因为是雇员,感觉即便再努力工作,晋升空间终究有限,为了改变现状,选择了转型。

从检察院来到律所,我觉得自己的优势是对刑事案件的流程、公检法的职责和程序比较熟悉,亦逐渐培养起审核材料的思维体系。但毕竟办案经验有限且刑事法律较为系统,而民事行政范畴则纷繁复杂,刚开始接触时有种无从下手的感觉。刚开始执业,很容易陷入缺乏案源,缺乏社会交际经验,以致欠缺市场开拓能力的困境。再加上日常接触的基本上时非诉业务,更感觉自己的诉讼能力提升缓慢,可以说,入职两年多了,我尚未形成专业化定位,还在探索发展自己的专长领域。恰好遇上司法局、律协大力推进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从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建设,随着这一体系不断建设完善,为广大同行特别是像我一样更多从事非诉业务的律师,提供了更广阔的视野和前景。

 


 


广中 盘伟强(曾任中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三乡办事处副主任)

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三乡办事处退休后,恢复执业重新回到律师行业,一是为了自由执业,二是为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帮助更多的人。建议市律协多举办学术交流活动,组建律师人才库,与《中山日报》等媒体合作,开创栏目,加大律师宣传力度。

 



德元 干志峰(曾任中山市博爱医院副主任医师)

在市博爱医院工作多年,因对于职业的疲劳感较强,所以选择从体制内转出。个人认为把专业做好是最重要的。对于从体制内转到体制外发展的律师,阅历、经验、资源、人脉还有业务能力都是我的优势,转型后可以此为目标,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

 


广中  冯明荣(曾任安徽省广德县人民法院书记员、审判员)

之前在安徽省广德县人民法院任书记员、审判员,也是因为职业疲劳而在1997年选择转到体制外发展。转型律师要做好角色的转换,不要把之前的角色带到律师身份来,要做好从零开始的打算。

 


王鲁宾主任在讲话中与各位律师分享了他对从体制内转出到体制外工作的看法,并充分肯定了参会人员对律师行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王鲁宾主任表示,市司法局、市律协将会加大力度推进律师行业的发展。

王主任从“坚定信仰、加强学习、开拓创新、爱岗敬业、廉洁自律”等5方面,语重心长、情真意切地对从公职工作转型的律师提出了殷切希望和要求,勉励大家珍惜时间,把握机会,积极投身工作实践,通过学习不断完善自我,在律师行业上增创佳绩,努力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为中山法治建设和律师行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最后,王主任寄语与会人员:可以不坚守,但不能不热爱。


(注:以上根据会议当天发言先后顺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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