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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用“典”!中山市律师行业掀起

学习宣传民法典热潮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

近期,中山律师掀起了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通过集体学习等形式深入理解民法典内容,同时发挥专业力量深入基层,为群众普及宣讲民法典的亮点、新规,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及时成立中山市律师行业民法典宣讲团

为充分发挥律师在民法典宣传教育中的作用,6月18日,市律协成立了由80多名律师组成的“中山市律师行业民法典宣讲团”。该宣讲团由市律协副会长孙涛任团长,同时作为省律师行业民法典宣讲团的分团配合开展全省宣讲工作。

中山市律师行业民法典律师宣讲团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法典普法工作,并带动全市1350多名律师共同参与到民法典的宣传和推进实施上来,引导律师当好人民群众的普法宣传员,让民法典真正深入人心,有效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律师“三进”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

民法典宣讲团律师通过“进社区、进园区、进商圈”开展《民法典》宣讲解读,让《民法典》的权利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和谐意识渗入到人们的行为举止之中,使之成为处理各种事务和日常生活的准则,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民营企业经济发展。

6月14日、20日,市律协副会长、广东登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涛应邀到中山纪念图书馆香山小学堂开设《民法典》普法宣传课,分别以“民间借贷编——钱多也不能乱借”和“业主与物业公司——爱恨交加如何破?”为主题,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6月18日下午,广东宇之律师事务所主任唐长华律师受市公安局西区公安分局邀请,为上百名民警解读《民法典》。唐长华律师结合公安工作特点,以“谁执法谁普法谁先学好民法典”为主题,针对民警工作中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讲解。

6月23日下午,广东优游涵泳律师事务所律师余婷受邀为拱北海关开展“民法典视野下到的公权与私权”专题讲座。余婷律师结合海关执法工作,讲解了破产案件实务中的内容,与海关工作人员详细解答在破产案件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和相关问题。

 

录制民法典系列普法视频

为广泛普及和传播民法典,切实推行民法典实施,市律协联合市工商联、市法学会推出“法治湾区·中山律师”系列普法视频,并分设“民企护航”“法治村居”“和谐家事”三大专题,逢周五通过市律协、市工商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

我市律师通过以案说“典”的方式,结合民法典条款和贴合市民生活的案例,讲身边事、说身边案例,深入浅出地利用民法典回应社会生活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宣传民法典,发出“律师好声音”,进一步引导人民群众深入学习民法典,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快速开展律师学习民法典培训工作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律师学习培训计划,市律师协会迅速响应民法典学习需求,联合“中国法庭艺术”“教授加”、英才苑府法律教育网分别于5月28至30日、6月20至21日举办“民法典重大变化:典型案例与常见误区”、“民法典物权编的理解与适用”线上培训,组织我市律师行业深入系统学习民法典。培训课程覆盖全法典七大编类,内容丰富,脉络清晰,对广大律师全面学习理解和贯彻实施民法典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和意义。

通过开展适时、高效、系统化、全覆盖的培训,在全行业营造了学习民法典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了我市律师对民法典的理解和适用能力,帮助律师学懂弄通、学深悟透民法典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以及条文内容,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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