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律协要闻

中山、东莞两地律协举办“交通案件律师代理

常见问题及处理”学习交流

 

10月13日上午,东莞市律师协会交通法律专业委员主任熊智勇、副主任肖洪斌、秘书长景东星带队到我会“交通案件律师代理常见问题及处理”开展学习交流活动。中山律协民商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温观生主任助理钱曾亿委员梁友明、王芳黄伟业等参加了活动

 

双方就自行委托伤残鉴定能否被支持、一体化平台试点情况及对交通赔偿处理的影响、交通事故与工伤竞合且肇事方下落不明时如何维权以及二者竞合部分如何处理、管辖法院是否限为事故发生地法院、未作责任划分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道路施工及其他第三方因素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及赔偿责任划分的影响、三者方被认定为全责时机动车赔偿责任的确定、乘客未戴头盔且未被划责时是否应自担部分损失、伤残鉴定时是否需“取内固定”、如何理解和适用省鉴指2018意见、有关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以及农转城赔偿中样界定城镇及看待“收入类型”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热烈的交流与讨论。

 

Copyright © 中山市律师协会 版权所有 粤ICP备160213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