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律协要闻

481号文件被废,对劳动关系有什么影响?

市律协劳动委举办主题沙龙活动

   

 3月30日晚,市律协劳动委2018年首次主题沙龙顺利举行,此次沙龙主题“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被废止后对司法实践的影响”。市律协分管劳动委会长卢宏盛监事罗金良理事兼宣委主任成冬红劳动委主任徐小安劳动委副主任曾兴风赵继明主任助理郭敏珊劳动委委员和我市律师约40人参加了本次沙龙。沙龙由徐小安主任主持。

 

沙龙活动上,劳动委委员赖初帆为与会人员分析被废止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481号文的具体规定及其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差异,并提出了481号文被废止后法律适应问题在司法实践中的几个难点。

 

随后,与会人员就2008年前工龄的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如需支付经济补偿2008年前后是一起计算还是分段计算;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情形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还需要支付医疗补助费;25%或50%的额外补偿金是否继续适用等几个焦点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大家各抒己见,不时针锋相对,激烈碰撞均发表了各自的见解。

 

讨论结束后,徐小安主任对讨论的内容进行了总结发言并指出要将本次沙龙研讨的成果形成书面,由指定的委员负责撰写专业性文章或案例向律协公众号投稿。

卢宏盛会长对本次沙龙的顺利举行表示充分肯定,并感谢各位律师凭着对劳动法的热爱及钻研精神在周末晚的休息时间参加沙龙,赞赏本次沙龙选取的议题具有很强的司法实践性,通过本次沙龙也总结出了律师日后处理涉及原481号文的劳动案件该如何适用法律。

 

罗金良监事指出,本次沙龙参与度广,劳动委委员出勤率高,委员以外的律师也表现积极,建议在下次举办沙龙时提前将议题的PPT内容发给大家查阅,以便与会人员充分准备。希望劳动委再接再厉,继续举办受同行欢迎的劳动法主题沙龙活动。

 

Copyright © 中山市律师协会 版权所有 粤ICP备160213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