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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律师参加省环境保护基金会公益诉讼交流活动

    12月15日,市环境保护局副调研员蔡居雄、市环境监测分局副局长方杰一行赴广东省环境保护基金会学习交流公益诉讼相关事宜。广东中元律师事务所吴让炜律师作为市环境保护局常年法律顾问参加活动。


    会上,省环境保护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袁征通过两宗省环保基金会作为原告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例,介绍了公益维权调解及公益诉讼的经验和做法,操作性强、切合实际。蔡居雄副调研员向与会者介绍了中山市开展公益维权调解和公益诉讼活动的一些具体做法,双方就如何确定公益诉讼主体资格,如何通过环保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介入收集证据,环保部门、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公益诉讼与普通民事诉讼区别等方面进行研讨。


    通过交流,分享了两地进行公益维权调解和公益诉讼活动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省环保基金会的成功做法为中山市以后进行公益维权调解和公益诉讼活动提供了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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