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律师参与微电影《曙光》拍摄
以真实案例指引弱势群体维权
在刚刚过去的国庆节,细心的市民发现乘坐的公交车移动电视上,一部名为《曙光》的微电影在循环播放。《曙光》是市司法局和中山报业公交数字传媒有限公司共同策划制作的法律援助微电影。我市卓正所律师李霭弥,励而德所律师朱小英、许晓婷,雅商所律师杜倩萍、陈德文、黄俊韬、刘文媛共同参与了该微电影的拍摄。
《曙光》以一名外来工申请法援维权的真实案例,指引弱势群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基于真实故事改编,指引合理维权讨薪
该微电影的故事主线是基于中山的一名外来务工人员真实故事改编,电影里讲述的是外来务工人员张师傅被工厂欠薪、面临着无法支持生活开支、母亲高额的住院费和孩子上学的困境。他走投无路,冲动地拿起铁锤去讨薪。
张师傅去讨薪途中刚好遇到市司法局在开展法援宣传,法援宣传现场热闹非凡,咨询内容也各式各样,张师傅经过咨询,放弃了激进讨薪的念头,决定第二天去申请法律援助。
张师傅顺利获得法援受理,心情大好,回家的公交车上偶遇因为子女不孝、赡养不力,而愁眉苦脸的一对老夫妇,张师傅给了他们法援宣传单和建议。通过法援,张师傅、老夫妇,还有许多被侵权人成功解决了问题,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
《曙光》为了避免故事落于平淡,采用蒙太奇、对比、转折的手法使故事达到“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艺术效果,并弘扬了底线均等、公平正义的主题思想,展现了法律援助维护法律公平正义,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形象。
■引起受众共鸣,播放3 天受理52人次法援
今年4月1日,新修订的《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开始实施,其中对法律援助范围、免予法律援助经济状况审查的案件类型都有所扩大,惠及更多群众。
市法律援助处为加大法律援助的宣传推广,在6月起与中山报业公交数字传媒有限公司共同策划制作法律援助微电影《曙光》,通过改编真实案例,将法律援助服务以更生动的形式传达给群众。
《曙光》在7月份正式开始拍摄,在9月份制作完成,结合法律援助宣传月,9月27日在全市800多辆公交车移动电视首播。为达到宣传效果,该微电影将每小时播放一次,为期12个月。由于里面的故事经常发生在群众身边,具代表性,易引起受众的共鸣。
在微电影播出3天后,市法援处已受理2起通过该电影了解到法律援助的群体讨薪案件,合计52人次。市法援处按照《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对追讨工资的案件免予经济状况审查,并在当天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