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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律师全面参与工会法治化建设获点赞


8月18日的《中山日报》A6版刊发了市总工会专题报道《中山工会构建全覆盖式法律服务新体系为职工维权撑起一片蓝天》,充分肯定了我市律师法律服务所作的贡献。


作为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法律服务站、法律服务直通车的一员,工会律师积极承担起普法宣传、职工维权的责任,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参与劳动争议案件调解、仲裁、诉讼、执行等服务,让职工对企业的侵权行为敢于说“不”。

 

为职工提供“零距离”维权


服务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口头通知员工离职离厂。工会法律服务站律师代理劳动纠纷案,最终胜诉。


      梁超是坦洲镇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采购员。2015年9月,该公司怀疑梁超收受回扣,单方面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口头通知他离职离厂。经朋友提醒,梁超找到了坦洲镇工委会。2015年12月,受坦洲镇工委会委托,坦洲镇工会法律服务站的李桂英律师代理梁超劳动纠纷案。李桂英律师为梁超详细分析了劳动仲裁败诉的原因,并建议他补充了关键性的证据。


      2016年1月,市第一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李桂英律师代表梁超发表了庭审意见,还向法院提供了有关用人单位口头要求劳动者离职的录音、拒绝劳动者进入工作地点的视频和照片等极其关键、足以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系列有利证据。
   

       经法庭审理,认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法应当向员工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该公司不服一审判决而上诉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李桂英律师继续担任梁超的二审代理人,最终胜诉。
    李桂英律师指出,劳动争议案件需要专业的诉讼知识,特别是证据规则和举证质证技巧极其重要,决定争议胜败。任何主张都要相应的证据证明,不能举证证明的就要承担不利后果。而且,每一个劳动争议案件都有其特殊性,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尤其是劳动仲裁、工伤认定、赔偿金额计算等方面,专业的工会律师可以更好地帮助劳动者,最大程度地保障其合法权益。


把群体性事件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酒楼老板在拖欠员工数十万工资的情况下跑路,幸亏得到工会律师的帮助,员工的权益才得以维护。

      “如果没有工会律师提早介入调解,帮助我们出主意,都不知要闹出什么乱子夹!”7月26日下午,曾在中山南区某酒楼担任4年行政总厨的周国强坦言,该酒楼老板在拖欠员工数十万工资的情况下跑路,幸亏得到工会律师的帮助,员工的权益才得以维护。


      原来,2015年9月,南区某大酒楼忽然宣布关门停业,此时该酒楼老板还拖欠80余名员工两个月工资总计约50万元。由于拿不到自己应得的工资,工人们集体到南区办事处上访。经南区办事处调解后达成一致意见,酒楼老板给付员工80%的工资之后双方和解。但让员工们没想到的是,补发的工资迟迟未到,该酒楼老板却从9月25日起开始失联了。酒楼老板的跑路使该劳资纠纷矛盾突然激化,数十名酒楼员工再次集结到南区办事处门口吵闹,眼看一起由劳资纠纷引发的群体事件就要发生了。


    南区工会劳资纠纷应急处置分队的工作人员与熊小薇、何卉两位律师接报后,立即前往现场了解情况。当时工人情绪激动,不愿意通过劳动仲裁程序追索被拖欠的工资,而是要求区政府或房东垫付。


      熊小薇律师向工人提出 “选出3名工人代表与律师商谈具体事宜,其他工人先行回家等待”的建议。应急分队成员、两位律师随即和工人代表座谈,明确告知这3名工人代表:“工会律师是为职工服务的,请你们相信工会律师”,并建议工人们应当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劳资纠纷。一方面要通过集体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随后向法院提出诉讼保全申请;另一方面,通过南区办事处协调公安部门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并通缉该酒楼老板。


      工人代表向其工友们转达了商谈意见,有些工人对此仍然心有余悸,熊小薇律师又专门对他们提出的各种疑虑作了详细解答。


      最终,工人们与律师签订了集体授权文件,由律师代理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和到法院提出诉前保全申请。而对于其中达到退休年龄(女性50岁,男性60岁)的部分员工,则单独委托律师到法院提起法律诉讼。


      2015年国庆长假期间,公安部门终于在贵州找到该酒楼老板。2015年10月底,该酒楼拖欠员工的工资款得以结清,工人们终于拿到了自己应得的工资。


      其实,由劳资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风险并得到化解的案例,在中山各镇区并不少见。


      工会劳资纠纷应急处置分队和工会律师密切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在及时介入和处置重大劳资纠纷案件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如在2015年3月份发生的翠亨某制包厂停工事件中,工会劳资纠纷应急处置分队和工会律师就全程跟进,到现场参与协调处置情况20余次,在车间、宿舍听取职工意见,代表职工与企业协商,以实际行动赢得职工的信赖,为该事件的妥善处理提供了有效支持。还有自2015年9月以来,先后成功调处的南区某木地板企业股东变更、切断工龄案,某安装工程部不支付员工劳动报酬案等多起群体性事件;三乡镇梁龙海等12人、刘四女等25人的劳动纠纷事件;南朗镇某纺织企业员工停工上访事件等,都离不开应急分队成员和工会律师的辛勤付出。

从被动应对劳资纠纷向主动化解转变


     工会法律服务体系的建立,就是为职工撑起了一把维权大伞。


      近年来,劳动纠纷事件频频发生,一些企业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不惜以损害职工的合法权益为代价,使许多不懂法律、不知道如何维权的职工只能吃哑巴亏。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又没有能力拿起法律武器时,职工该怎么办?

      坦洲镇工会法律服务站钟凯恒律师指出,十多年前,许多职工不懂法律,没有自我保护的意识,当发生企业主不缴纳社保、不签订合同等违法用工行为时,只能选择忍气吞声。但近年来随着职工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已成很多人的选择,而相对处于弱势地位的企业职工来说,维权之路也并不好走。工会法律服务体系的建立,就是为职工撑起了一把维权大伞,成为广大职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坚强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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