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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为法律顾问 聚力湾区建设

我市律所与香港律所签订互为法律顾问合作协议书

 

3月15日,香港韩尚志大律师李志恒律师事务所黄志刚、董恩琪律师等一行到访广东中元(中山)律师事务所,与所律师就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法律服务开展座谈,并举行互为法律顾问协议签约仪式。

 

中元所律师张翅黄东伟吴让炜分别介绍了两地律师合作、中元所业务发展、内地客户在涉港业务的现实需求等基本情况张翅律师还就个人执业30余载以来与香港律师合作的案件为例,分享个人对于香港地区与内地律师的职业模式差异认识,高度赞赏香港地区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时的严谨精神。

 

韩尚志大律师结合个人多年的实务操作经验,针对香港现行的司法制度、大律师与律师执业之间的密切关系、执业差异、运营模式、收费标准等方面进行了介绍。黄志刚、董恩琪律师结合多年实务经验,讲解了香港地区在律师事务所设立、律师办理民商事及刑事案件、商标注册、公证业务等方面业务。

 

交流会后,中元所与韩尚志大律师、李志恒律师事务所分别签订《互为法律顾问合作协议书》。双方表示,将就内地、香港的客户关注的热点法律领域定期开展交流培训。

 

本次合作,我市律所旨在响应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建设,充分发挥各自法律服务的经验和优势,积极参与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内地与香港的法律业务合作,为两地客户提供切实、高效、有品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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