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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律所召开《中山市慈善事业促进办法(草案)》

论证评估会

9月21日上午,由市法制局主办、广东保衡律师事务承办的《中山市慈善事业促进办法(草案)》论证评估会在广州仲裁委员会中山分会召开。论证会邀请了中山大学立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首位立法学博士庄瑞银,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李其炎,市人大代表、市律协理事王金府,市政协委员、市社会服务联合会会长孙剑宏,电子科大中山学院人文社科学院副教授罗永雄,中山日报社《公益周刊》负责人李玮玮,市有爱青年社会创新促进中心负责人冯文源等7位专家参加。

 

专家组组长庄瑞银博士在介绍草案的立法背景后,专家们对《中山市慈善事业促进办法(草案)》的立法目的、意义、适用范围、对象、捐赠方式、主管部门、管理与协调机制等方面发表了充分的意见,并就捐助网点、志愿服务记录及激励、社会救助与慈善资源信息共享、慈善信息统一发布、社会监督、等方面提出了中肯的建议

 

王金府律师认为,《草案》规定的慈善事业促进措施与上位法的规定没有抵触,且具有可操作性,符合公平公正原则,也不存在地方保护、区域封锁、行业壁垒、企业垄断、违法给予优惠政策等不符合建设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情形。王金府律师还对慈善日的设定、颁发慈善纪念章等内容提出了优化建议。

市法制局、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

的代表也对专家们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回应。下一步,保衡所将梳理、总结会上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报告后向市法制局提交。

 

近年来,我市慈善事业快速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探索出富有地方特色的中山模式,如慈善组织培育重点、慈善方式创新、经常性社会捐助网点、慈善冠名、志愿者积分等,这些经验急需通过规章立法予以制度化、常态化。但另一方面,我市慈善事业促进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慈善工作组织协调机制不健全、慈善力量分散、志愿服务信息平台互不兼容、慈善数据统计不完整等。有鉴于此,《中山市慈善事业促进办法(草案)》列入了2018年市政府规章的立法安排,并由市民政局牵头形成了草案。根据立法工作相关规范的要求,市法制局委托广东保衡律师事务所作为组织单位举办《中山市慈善事业促进办法(草案)》的论证评估会。据悉,这是我市的律所第三次举办立法专家论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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