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律所召开增强律师执业风险意识专题学习会
8月4日下午,广东共阳律师事务所召开增强律师执业风险意识的专题学习会。会议主要以近期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因从事证券法律业务中违法违规执业被中国证监会处罚为例,提出所内律师在处理见证、法律意见书等业务中应注意的风险事项。
会上,黎小明律师将《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及相关律师违法违规执业情况的通报》发给所内律师阅读,并指出天元所和君信所受处罚原因不在于经办律师专业水平不足,而是经办律师执业意识淡薄、缺乏执业责任心,以及律所对业务的审核审批工作把控不严。
随后,黎小明律师对近期所内律师办理股权转让变更见证业务事宜组织全所律师讨论。该类业务的通常背景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施行后,股东尚未实缴注册资本即以认缴资本金额作为转让价款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在被税局催缴个人所得税时,股权转让买卖双方为说明卖方股权转让收益与股权转让合同中约定的转让价款不一致,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变更协议,并委托律师事务所作签署见证。叶建设律师提出,办理该类见证业务的核心风险点在于如何核实委托人所述的“未实缴注册资本”,如经办律师对此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实,则可能产生执业风险。同时强调,在办理所内审批时,必须将须见证的文书或拟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连同工作底稿、谈话笔录及其他调查的背景资料一并交给律所合伙人审批,审批后方可将文件盖章并发出,不得“先斩后奏”,律所的审批机制不能“流于形式”。黎小明律师建议经办律师可通过要求委托人出具验资报告或者审查验资账户全部流水记录,以此审查该公司是否有资本实缴记录。
参会的年轻律师表示,通过本次专题学习会,认识到律师的日常工作中处处伴随着执业风险。律师在办理业务中,应当以“如履薄冰”的心态,杜绝思维和行动上的懒惰,提高执业风险的防范意识。
通讯员:广东共阳律师事务所 陈伟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