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召开
为推动中山市未成年人法律领域的研究,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及普法宣传,今年,市律协新增设立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2月16日下午,市律协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会议由未成年委主任朱志强主持,副主任邱爱山,主任助理曾茜茜,委员黄坤冰参加了会议。未成年委分管会长吴让炜,市律协监事长程禹斌、秘书长周琬珉、监事刘君雅应邀列席会议。
会上,吴让炜会长就未成年委设立的初衷进行了详细说明,并重点强调了建设未成年委的必要性。吴会长指出,本届律协各工作委、专业委设置分工明细、专业齐全,委员会活动开展“贵精不贵多”,建议大型活动可尝试组织多个委员会联动开展。
朱志强主任畅谈了未成年委的工作设想。该委员会的设立是协会的重要举措,责任重大,推动研究与协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将是未来工作的重心。未成年委将协同市律协相关委员会,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社科联、妇联等相关单位、部门的沟通与联动,共同探讨和举办系列活动,旨在更好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同时,尝试制订未成人法律援助案件规范操作指引,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法律领域的研究。
邱爱山副主任认为,未成年委开展工作应围绕“社会效应”与“经济效应”展开,勇于担当社会责任,大胆创新工作模式。鉴于我市中小学校普遍开设了法制教育课,但目前尚无地方教材,委员会可尝试与市公、检、法等单位协调,争取取得编印法制教育课通用教材的立项。此外,国家“十三·五”教育规划要求普遍设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未成年委可尝试配合团市委、市教体局等相关单位设立试点基地。
黄坤冰律师指出,市检察院与市社会组织“清风自游人”于2016年3月合作建立了“中山市未成人爱心观护教育基地”,建议让符合条件不起诉的未成人在该组织中参与公益劳动、接受心理辅导。未成年委可尝试与该组织联系,发挥专业特长,参与公益普法工作,支持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程禹斌监事长结合未成年委的对象特点,提出了“聚焦主业,职能清楚”的建议,紧抓未成年人时事热点问题,及时作出专业法律分析,并从“律师未成年子女权益保障”视角,为未成年委工作开展提供了新的思路。
周琬珉秘书长希望未成年委在今后的各项活动中,明确职责分工,与秘书处协调开展工作,并建议未成年委可加强与公职律师、市法援处的联系,积极参与涉及未成人年权益保障的各项工作,争取更好地发挥专业特长。
最后,刘君雅监事发表了监督意见,认为未成年委属“新人新事新开端”,适时召开本次工作会议,群策群力,集思广益,值得期待。
通讯员:市律协未成年委 曾茜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