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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经验获南京市司法局充分肯定

 

12月16日,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举办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与法治社会建设研讨会。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南京师范大学、上海政法学院等多位专家汇聚一堂,共同讨论如何进一步深入提升政府各层级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视程度和推进力度,促进法治社会建设。中山市司法局作为应邀单位,安排了市律协宣文委副主任吴冠华参加研讨会并作主题发言。


研讨会开幕式由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卢静局长主持,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院长公丕祥,江苏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沈国新、南京市司法局局长黄永祥、栖霞区委书记邢正军分别致辞,对本次研讨会召开的及时性和必要性作了充分的肯定,并寄语南京市栖霞区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在下一阶段取得更大的成绩。


吴冠华律师以《聚焦法治 创新思路——中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之路》为题,从中山市司法局、中山市律协扎实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落地生效为切入点,系统地介绍了中山的四项“首创”,即首创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化”、首创将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纳入镇区实绩考核、首创制定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指引、首创广东省首家律师行业民间智库,从解决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由谁买、怎么买、买什么”的三个主要问题,全面地分享了中山在推动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的具体做法和工作成效。我市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经验具有创新价值,且可复制性与可操作性强,得到了与会人员的一致肯定。


会后,吴冠华律师代表市司法局、市律协向南京市司法局、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赠送了《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目录库》《中山律师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简报》等一批中山构建工作的成果。


据介绍,栖霞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起步较早,2007年栖霞区建立了全市首家经济适用房社区法律援助站。2011年9月,尧化司法所在尧林仙居社区率先设立“法律诊所”,成为区域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先行先试的典型案例。目前栖霞区司法局在全区推进“3+N”公共法律服务框架建设,包括全区9个街道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0个社区(村)的司法行政服务站建成率达100%;在法律需求较为集中的13个经济适用房片区建成了13个“法律诊所”。通过参加本次研讨会,为我市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注入了新的动力。吴冠华律师认为,栖霞区注重在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基础性硬件平台建设的做法以及注重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下沉的理念值得我市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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