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充分肯定我会规范性文件修订工作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对12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修订或废止。经相关工作机构提出修订或废止意见,并经合法性审查,形成了《中山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等11份规范性文件的修订草案,同时废止1份规范性文件,并已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
9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召开规范性文件修订工作座谈会,市委党校、市地方立法研究院、市律师协会三家委托合作单位的代表应邀参加。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冯镜华总结了前一阶段的规范性文件修订工作,充分肯定了各合作单位的付出与成效,并就下一步工作的方向与部署作了具体说明。各合作单位代表也畅谈了有关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及修订工作的意见与建议。程禹斌会长提出,律师参与立法及规范性文件工作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领域,从已有的实践经验看,我市律师人数众多,广接地气,智力资源及职业经验丰富,建议法工委可充分利用我市律师的集体智慧,有针对性开展相关项目与活动,并希望法工委加大购买我市律师服务的力度,向我市律师购买更多种类、更大范围的法律服务(如立法评估与论证、规范性文件审查及修订、法案草拟)等。冯镜华主任表示,购买社会服务是他们今后工作的其中一个方向,法工委在立法及规范性文件领域将会进一步强化与社会第三方机构的合作。
通讯员:广东保衡律师事务所 刘天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