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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联合省律协破产与清算专委会

举办破产巡回讲座

 

7月26日下午,中山市律师协会联合省律协破产与清算法律专业委员会举办破产法巡回讲座。省律协破产与清算专委会主任卢林、省律协监事邱爱山,市律协会长卢宏盛、吴让炜,市律协民商委主任温观生、副主任雍雪林、主任助理钱曾亿,市律协继教委主任助理黄兰根,以及民商委、继教委部分委员,我市律师、实习律师,江门律师共180余人参加了讲座。

 

本次讲座由市律协民商委主任温观生主持,省律协破产与清算专委会主任卢林,委员程宗利、倪烨中担任本次讲座的分享嘉宾。


    程宗利委员以《破产法司法解释三的理解和适用》为题,结合司法判例和他本人的办案经验,重点介绍了《破产法司法解释三》出台的背景和对《破产法司法解释三》条文的理解和适用。程宗利委员重点讲解了该司法解释对原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十五个突破以及该十五个突破对律师办理破产清算业务的指引作用。

 

倪烨中委员以《债务人财产/破产财产的管理及风险防范》为题,对管理人在破产清算过程的法定职责及风险、债务人的财产界定方式、管理人处理破产事务应秉持的原则、破产法对有关债务人财产管理的具体要求、债务人不配合接管的应对方案、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的方法、制作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接管后的管理和处分措施以及关于债务人继续或停止营业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卢林主任以《房地产企业破产清算若干问题》为视角,结合大量案例,从房地产企业破产债权审核认定、房地产企业破产程序中的取回权与挑拣解除权的行使以及房地产企业破产程序中的其它问题等三个方面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房地产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12项疑难问题的解决方法。

 

本次讲座中,三位主讲嘉宾分享了各自的实务操作经验,与在座的人员就当前破产法领域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获得了参会律师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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