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调快结!我市律师事务所律师调解工作室
成功调解一起工伤赔偿纠纷
5月27日上午,三乡、坦洲等地因暴雨收到严重影响,中山某建筑公司和原告谭先生的委托代理人还是如约赶到了城区。当日,一起工伤赔偿纠纷在广东洋三律师事务所律师调解工作室调解结案。建筑公司当场支付了调解款项3.5万余元,谭先生也签署撤回预立案登记申请。
5月6日,广东某建筑公司及包工头刘某被谭先生起诉至市第一人民法院,要求建筑公司和刘某连带支付工伤赔偿款。5月8日,中山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将案件委派至中山市律师调解中心,律调中心分案至广东洋三律师事务所律师调解工作室开展诉前调解。经过前期沟通,双方定于5月27日到律师调解工作室见面调解。当日早晨,中山暴雨红色预警生效,三乡、坦洲等地因暴雨影响严重阻碍了交通运行,但出于对律师调解工作的充分信任,原告谭先生的代理人与被告建筑公司的受托员工,冒着大雨如期赶到广东洋三律师事务所律师调解工作室参与调解。
洋三律师事务所主任成冬红确定特聘调解员赖初帆主持调解,赖律师为双方分析了相关法律规定,并针对双方当事人的诉求提供调解方案。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最终促成当事人当场签署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签署后,被告建筑公司现场通过手机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原告方一次性足额给付调解款项,原告方签署撤回预立案登记申请书向中山市律师事务所律师调解工作室提交。在做好相关审查工作后,案卷将移送至市第一人民法院,并建议法院移退此案,不再进行立案诉讼。
据悉,2018年1月,市中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聘请了55位律师调解员,建立了三个律师事务所律师调解工作室,为及时化解民事纠纷,有效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节约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建立提供了有益尝试。律师调解工作室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的职能职责,形成优势互补、协作配合的纠纷调解机制,通过以法说理、以情说理的方式促进矛盾纠纷的顺利解决,提升调解的成功率、满意率,为法治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打通法律服务和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