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与房地产企业加强沟通对接
共同研讨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相关法律问题
为加强与房地产企业的沟通交流,共同探讨房地产前沿法律知识及实操技巧,4月23日,市律协邀请万科中山法务经理吴超、富元集团法务总监周军、雅居乐中山区域高级法务经理郑争元、“贝壳找房”粤西法务总监张吉淑、华帝法务中心陈媛等10名房地产企业法务人员参与《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二)》研习沙龙。市律协房产委主任王旗、副主任陈华保以及我市律师、实习律师参加了沙龙。
本次沙龙由陈华保、李娥娇、刘小燕、邝昕、黄俊鹄担任演讲嘉宾,分别对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中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研讨。陈华保律师对享有优先受偿权的主体、优先权受偿权的行使、行使优先权受偿权的条件及范围等问题发表了详尽的见解。李娥娇律师结合我市建设工程合同案件关于合同效力的案件数据进行分析,她认为当事人可以参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建设工期、工程价款支付时间等内容来证明工程质量存在瑕疵、工期存在延误、进度款支付迟延等事实,并以此为基础确定实际损失的大小。刘小燕律师对工程鉴定的启动、鉴定时间等问题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邝昕律师就开工时间的界定结合自身案例进行讲解。黄俊鹄律师对工期的顺延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
分享结束后,参与人员进行了交流学习,大家希望日后也能够不断开展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探索有利于促进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案件效率及有效提高建设工程案件质量的方法,携手促进企业和律师之间业务的交流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