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市律协联合出台“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十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近日,市司法局、市律协在广泛听取商会和民营企业代表意见建议基础上,结合中山实际,制定了《中山市律师行业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十条》,更加有效地鼓励、支持、引导、保护我市民营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一、组建民营企业律师法律服务团。对原有商(协)会法律服务团进行调整充实,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律师组建“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明确律师服务团的工作职责、运作模式、培训和保障机制,有效推动律师服务团工作开展。
二、积极开展“法治体检”专项活动。组织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和发动全市律师走访本地民营企业,开展“菜单式”法治体检,细化分析企业经营和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有针对性地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出具法治体检报告,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低风险发展。
三、多形式开展民营企业法治大讲堂。组织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发动各律师事务所,邀请民营企业代表、负责人或者高管参加律师行业培训或沙龙活动,从企业内部治理、刑事风险、劳动用工等各种角度进行培训或者探讨,引导民营企业提高依法经营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四、举办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法治论坛。邀请粤港澳大湾区法学专家,资深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民营企业代表共同举办“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法治论坛”,为优化大湾区民营企业营商法治环境建言献策。
五、助力民营企业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律师库制度,为民营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申请、转让、法律争议等提供法律服务。开展知识产权案例商协会巡讲活动,以案释法,提高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
六、充分发挥律师调解在民营企业法律争议解决中的作用。加强律师协会调解中心建设,挑选专业能力强的律师,充实各个专业领域的律师调解员名单,加强调解员培训;与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以及市工商联沟通,完善诉调对接以及司法确认程序,推动律师调解与法院诉前调解、商协会调解的衔接。
七、开展政府依法行政与民营企业发展法治调研。组建调研工作小组,从我市民营企业法治环境状况、政府依法行政与民营企业的发展的关系以及政府依法行政过程中存在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调研,从法律角度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书面调研报告,为党委政府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八、编制企业经营法律实务指引。成立工作小组,组织编写《民营企业劳动用工使用手册》《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等法治宣传手册,为民营企业依法、规范发展提供法律指引。
九、发挥律师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用,为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建言献策。发挥律师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身份优势,通过提案、建议、议案,推动相关政府部门关注民营企业发展,解决困扰民营企业发展的难题,出台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十、推动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律师服务民营企业”专窗。发挥律师担任基层政府法律顾问、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作用,推动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律师服务民营企业”专窗,鼓励律师参与“律师服务民营企业”专窗值班服务,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