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走访两级法院了解律师调查令签发情况
3月14日上午,在市律协会长张爱文的带领下,市律师维权委主任董良启、参政议政委主任陈旭成及维权委部分成员到市两级法院了解法院实行律师调查令的有关情况。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程建峰、副庭长苏庆添,市第一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吴园园,市第二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曾同源参加座谈会。
会上,程建峰庭长代表两级法院立案部门就律师调查令的签发情况作出介绍说明。自2018年11月市中级人民法院潘墀院长到市律协调研后,就开始着手推进律师调查令。2018年12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在民事诉讼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规定(试行)》(粤高法〔2018〕300号)出台,中山法院将依法支持律师调查令的实施。经过初步沟通,市两级(三家)法院准备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律师调查令申请的窗口,第二法院在本部也将设立相应窗口,方便中山律师在立案、起诉时及时申请律师调查令。
针对被调查人员或部门在接到律师调查令时无故拖延、拒绝等问题,程建峰庭长表示,代理律师可向法院反映情况,法院将协调处理,如情节严重的,法院将依照民事诉讼法及两部门关于律师调查令的规定作出相应处理,保证律师调查令的法律严肃性。会上,双方还就律师调解工作作沟通交流。
董良启主任表示,律师调查令是本届律协最为关注的律师执业权利,并通过各种途径努力推进律师调查令的落地实施。律师调查令不仅是律师重要的执业权利,同时也是保障法院客观、公正、高效审理案件的重要法律制度,对于维护司法公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陈旭成主任表示,律师调查令的实行,虽然一方面增加了法院的工作量,但是法院实行律师调查令也是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另一方面,法院支持实行律师调查令不仅帮助了律师开展工作,也是帮助人民群众通过法律途径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张爱文会长表示,目前来说律师调查令的主要作用是在起诉、立案阶段,希望法院就律师申请调查令作出相关指引,方便中山律师正确、简便、高效地办理律师调查令的申请。另外,设在诉讼服务中心的导诉咨询服务台,也请发挥导诉作用,指引律师如何办理律师调查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