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特邀国家法官学院教授吴光荣讲授《民法总则》
4月20日,由市法学会、市律协联合主办,市法官协会、市检察官协会、市警察协会、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以及省律协公司法委员会协办的“《民法总则》在公司诉讼中的适用”专题讲座在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莲峰讲堂举行。此次讲座邀请了国家法官学院教授吴光荣前来授课。
市法学会办公室主任杨捷,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周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民行科科长王碧徽,市警察协会常务副会长冯冠筹,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院长蒋先进,省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郭鹏,市律协会长吴让炜、张爱文,以及我市律师、实习律师、法官、检察官、警察、法学系学生等共500多人参加了讲座。讲座由吴让炜会长主持。
讲座上,吴光荣教授以《民法总则在公司诉讼中的适用》为题进行授课,他以《民法总则》为索引,先后以《民法总则》和《公司法》的关系与使用、与公司的社会责任、与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公司决议瑕疵的救济、与股权的确认及其转让六种角度引入事实案例进行点评,语言通俗易懂,内容翔实,“干货”满满,使广大律师对《民法总则》有了更系统、客观的理解,对重点条文的含义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和把握。对于需要着重注意的地方,吴光荣教授进行了详细说明和提醒。
参训人员表示通过一天的系统学习,通过此次培训对民法总则有了较全面的了解和把握,对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有了更深认识,对业务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及时的“充电”,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中山建设进程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为今后更好地践行司法为民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