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特邀民法专家贾东明讲授《民法总则》
为新法践行提供坚实保障
7月8日,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法制局联合主办,市律协承办,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广仲中山分会协办的“《民法总则》理解与适用”专题讲座在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莲峰讲堂举行。此次讲座邀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贾东明前来授课辅导。
市政协副主席、市法制局局长林少棠,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小冰,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谢军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唐立坚,电子科大中山学院副院长叶立新,广仲中山分会会长韩海东,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王鲁宾,市律协会长张爱文、吴让炜,监事长程禹斌,以及各单位相关领导、律师同行、工作人员等共500多人参加了讲座。讲座上午由谢军杰副主任主持,下午由赵小冰局长主持。
据了解,民法总则于今年3月15日经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10月1日起施行。讲座上,贾东明主任从民法基本原则、民事主体、民事法律行为及诉讼时效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语言通俗易懂,内容翔实,“干货”满满,使广大律师对《民法总则》具体条文的立法背景、立法目的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对重点条文的含义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和把握。对于需要着重注意的地方,贾东明主任进行了详细说明和提醒。
本次培训虽然在周末,但仍然吸引了我市律师、实习律师、法官、公证员、法学系学生等众多人员参加。参训人员表示通过一天的系统学习,对民法总则有了较全面的了解和把握,对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有了更深认识,及时的“充电”,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中山建设进程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为今后更好地践行司法为民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