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专业能力 发出律师声音
市律协劳动委举办主题沙龙活动
5月18日下午,市律协劳动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举办劳动法主题沙龙活动,市律协会长卢宏盛,劳动委主任徐小安、副主任赵继明以及劳动委委员共14人参加了沙龙,本次沙龙由赵继明副主任主持。
本次主题沙龙讨论议题均由劳动委事先向委员征集产生,主要包括员工手册制度制定的合法性、合理性,用人单位举证员工手册已向员工公示、告知的方式;劳动仲裁阶段中的财产保全措施如何落实;用人单位如何合法处理医疗期满职工,与医疗期满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是否要将调岗作为前置程序等实务疑难议题。讨论过程中,各委员根据自身办理劳动案件的经历提出了许多实质性的意见,并提出加强与仲裁委、法院沟通协商力度等建议。
徐小安主任对劳动委近期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并鼓励各提供议题的委员将沙龙讨论的内容撰写成一篇法律文章,表示这不仅是对劳动法议题的专业探讨,更是将该法律成果书面化分享的举措。
卢宏盛会长表示,劳动法律师应当以身作则,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或代理劳动案件时,都应当同时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及高素质的法律涵养,以“组合拳”的多样形式为当事人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
发言摘录:
卢宏盛会长:劳动法领域不确定的问题很多,劳动法律师应当站在公平、和谐的高度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不宜无底线偏袒一方。
徐小安主任:目前劳动争议案件不同地区、不同法官裁审尺度差异较大,任何成功的个案都不足为凭,劳动法律师能做的就是立足于专业本身,努力从各个方面去完善制度和证据,尽可能使每一个劳动争议案件实现或接近公正。
赵继明副主任:律师应本着公心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合理的规章制度,不宜无原则无限度偏袒某一方。
郭敏珊主任助理:医疗期满的员工能否胜任原来的工作或另行安排的新工作,无论用哪个标准衡量,可能都有很大的争议。
孙守昌委员:规章制度的公示应以何种方式进行、如何举证才能证明用人单位已告知劳动者,实践中多种方式各有利弊,法院采信的标准也不统一。
陈文丽委员:规章制度公示与否不算最难证明的问题,最难证明的是员工违纪事实。
赖初帆委员:仲裁阶段申请财产保全问题,一直未能得到解决,希望能通过律协维权委等组织促成仲裁委与法院协商解决。
章鹏委员:医疗期满后员工是否胜任工作,可结合常理、岗位说明书、考核结果等多方面因素判定。
黄保玲委员:给医疗期满的员工另行安排工作时,如果能通过双向选择,协商一致,那就可以避免员工不同意调岗的情况发生。
通讯员:市律协劳动委 郭敏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