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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律协与东莞律协、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

开展“三方”交流学习活动

 

5月18日,中山市律师协会会长卢宏盛带领该会商事仲裁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封谟喜,副主任匡光文、廖永强、荣鸿飞,主任助理何燕东,委员韦坤一行7人,与东莞市律协、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开展“三方”交流学习活动。

交流座谈会安排在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举行。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副主任李非淆、广仲中山分会会长韩海东、东莞分会会长陈国辉、副会长郝飞常务、东莞律协副会长周云、仲裁专委主任刘兵,以及中山律协、东莞律协商事仲裁专委有关人员参加了座谈。座谈会由广仲东莞分会常务副会长郝飞主持,广仲东莞分会会长陈国辉致欢迎词。

会上,东莞律协副会长周云介绍了东莞律协在广东率先成立商事仲裁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的初衷和经验。东莞律协仲裁专委努力“搭建三个平台,完成两项工作”。“三个平台”分别是律协与仲裁机构之间的组织平台、仲裁员之间的交流平台、律师与仲裁员的互动平台。通过搭建三个平台,完成在律师行业中推广商事仲裁,向仲裁机构推荐符合条件的律师担任仲裁员这两项工作。

卢宏盛会长也向与会人员介绍了中山律协商事仲裁专委的基本情况和特点,强调了中山律协与广仲共同构建沟通交流平台的重要性。

随后,广仲中山分会中山律协、东莞律协商事仲裁专委就东莞、中山两地律协与广仲深化合作、实现共赢,如何完善仲裁员准入机制、更新机制、培训机制,如何进一步培育、服务维护仲裁服务市场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

最后,李非淆副主任对座谈会进行了总结,他将律师与仲裁机构看作是法律行业真正的市场共同体,在中央推进“一带一路”的时代背景下分析了仲裁机构、律师行业的发展趋势,希望中山律协、东莞律协、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都能够抓住身处粤港澳大湾区的有利机遇,实现跨越式发展。

此次交流活动旨在增进中山、东莞两地律协与广州仲裁委员会深化合作的内容和形式,三方都表示了继续加强交流和沟通的愿望,提出在广州、东莞、中山三地定期交流的意向,期待在业务交流以及行业合作等方面开拓新的领域和方式,以促进两地律师和广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通讯员:市律协仲裁专委 何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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