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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民商委出台体现

中山特色的案例汇编成果

 

3月30日下午,市律协民商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在市律协三楼会议室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会议由民商委主任温观生主持,民商委副主任雍雪林、蔡艳雪以及部分委员近30人参加了会议。市律协监事苏朝娣应邀出席了会议。


       温观生主任指出,民商委作为专业委员会,应突出专业和特色,加强对案例的研究,将民商委的成果推向全市律师。民商委按专业领域设立公司法、合同法、婚姻家事法、侵权法、物权法、执行等6个课题小组,选取典型问题进行研究探讨,并形成书面成果与全体律师分享。此外,温观生主任就民商委具体工作的开展作部署,包括组织学习交流会,争取与法院、检察院民行科、仲裁委等单位进行业务交流,以《民法总则》理解与适用为主题举办一场面向全体律师的讲座等。


就专题案例汇编的工作,雍雪林副主任提出了相关建议和要求:一是所选案例要求具有典型性、争议性和实践性,应为最高院、各地高院等审级较高的裁判案例,体现司法实务常见多发的问题,启发律师思考。二是案例素材来源多样,建议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人法司法》及《法律适用》的案例以及各地高院的参考性案例中检索。三是案例汇编写作体系包括案情简介、裁判要旨、实务启示、案例索引等内容,可视实际情况作调整。四是各小组应及时做好上报专题、初稿、修订等系列工作。


随后,蔡艳雪副主任着重介绍了民商委的组织规则:一是各委员对民商委所发通知应及时回复,以便工作安排。二是民商委实施工作考勤制度,每次活动均有签名报到,考勤记录将作为年度评比的依据。三是委员外出交流学习时应作好记录,以便委员会内部传授交流。四是各委员不得私自以市律协或民商委名义对外开展工作,如需外联拓展的,需由民商委主任报市律协理事会批准后安排。


自由讨论环节,参会委员踊跃发言,就课题研究、法律沙龙安排、委员分工等问题建言献策。


最后,苏朝娣监事作监督发言,认为此次会议组织充分、求真务实,取得了良好效果,并希望民商委委员通过此次会议能进一步凝聚共识,严格按计划完成工作任务,争取出台体现中山特色的案例汇编成果,充分展示中山律师的专业水准及崭新风貌。



                      


                                                                          通讯员:市律协民商委 周颖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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